被不实举报?通山:放手去干,不让干事者受委屈!


“经调查核实,反映船埠村支书周敦柱扣押车辆、损害村民利益等问题不属实,现公开向大家澄清事实……”

6月18日,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周敦柱澄清正名。会上,宣读《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讲解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诬告陷害的危害后果,引导规范检举控告秩序。

“没做的事,却被扣了帽子,心里真不是滋味。”原来,纪检监察组接到群众举报,称船埠村支书周敦柱存在置情理法不顾,凭个人好恶弄权耍狠,私自扣押车辆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因私自开采矿石而导致车辆被村民扣押,并非周敦柱弄权耍狠,认定该举报问题失实。“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定不负组织期望和信任,轻装上阵,努力工作。”

“这种反馈形式太好了!当面把事情说清楚,还学习了‘两个办法’。”参加澄清正名会的村干部纷纷点赞。

通山对不实举报 说“不”。像周敦柱一样,受不实信访举报而被澄清的党员干部,全县有10多起。近期,通山县纪委监委着力抓好“两个办法”的贯彻执行,以现场“澄清+解读”,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全力作为,同步推动信访工作走向规范化、高质量。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收到不实举报后,通山纪委监委严格调查核实程序,对不实举报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方式予以澄清,并通过谈心谈话、暖心回访的方式消除顾虑,疏导情绪。结合“两个办法”,以集中学习、现场解读、媒体报道等方式强化舆论引导,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不让积案成为党员干部心里的疙瘩。通山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信访积案“清仓”攻坚、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每周四集体下访、办信工作责任倒查四个专项行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引导群众依规依法、有序地参与举报,推动重复信访举报难题有效化解。

此外,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的实施办法》,从内控机制抓起、从日常监管严起,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督促党员干部担责尽责。(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新 通讯员 宋成琳)

(编辑:刘正杰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