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检察:闻“汛”而动——乘风破浪的检察人


因近期持续强降雨,通山县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及时帮助包保村排查险情、应对突发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7日晚,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利冒雨前往杨芳林乡郭家岭村、高桥头村再次深入指导开展防汛救灾工作。

晚上7点,陈利检察长一行冒着暴雨,对杨芳林乡郭家岭村、高桥头村险段的水情以及山体滑坡进行重点巡查,实地查看水库塘堰水位、防汛物资储备、应急设施运行等情况,实地研判汛情,提出防汛意见,并要求工作人员不断加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每到一村,陈利检察长详细听取村负责人关于防汛工作落实情况的介绍,查看了“平安乡村综治平台”,详细了解各村防汛预案、物资准备等情况。只有实地看了才放心!听完汇报后,陈利检察长与村干部一起深入旧房危房农户家中、堰坝以及地质灾害点等现场实地勘察,尽可能的防止险情发生。












 在防汛现场,陈利检察长表示,防汛应急情系群众安危,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驻村工作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协同村干部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明确防汛值班人员,认真查险找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对各个溢洪道内外清基扫障,确保水道通畅;继续坚持以“六大”活动为抓手,把检察为民做好事解难事体现在抗洪救灾各项工作中,确保包联乡镇、包保村安全度汛。








面对防汛抗洪的严峻形势,通山县人民检察院闻“汛”而动,不畏风险,严格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主动协调好检察工作与防汛抗洪工作,检察长带头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守制度,2个驻村工作队全体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协助所驻村开展防汛工作,以“备战”状态,确保防汛抗洪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通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