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出台《方案》,四大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日前,市政府印发《咸宁市开展全民谋项目全域谋项目全员抓项目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在全员抓项目方面,《方案》要求,实行挂图作战推动项目建设,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020年8月15日前必须全部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开展重点项目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建立省领导督办重大产业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市级重点项目、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四张清单”,对各地重点项目个数占比、投资总量占比、每月投资量环比等情况进行排名,推动项目提速提效。

开展新开工项目“比晒亮”专项行动。通过集中开工、现场办公、进度晾晒、拉练观摩等方式,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形成项目开工建设接续有力的良好态势。

开展“四督四促”专项行动。对2020年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从储备、审批、开工、竣工、达产全生命周期进行分级分类督查督办,按照“四督四促”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速。

《方案》要求

开展全民谋项目全域谋项目。充分发挥政府谋划项目主体作用。市直(咸宁高新区)每年谋划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0个,北三县每年谋划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40个,南三县每年谋划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5个。充分调动企业谋划项目的积极性。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每年谋划企业投资项目规模和数量不低于纳入“三库”储备库项目的50%,每年能开工转入建设库项目数量不低于30%。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项目谋划。

《方案》提出

抢抓政策机遇谋划重大项目。围绕中央投资方向谋项目;围绕“十四五”规划谋项目;围绕行业领域发展前沿、新经济谋项目;围绕培育壮大特色产业谋划项目。

《方案》还就抓实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高位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作出全面安排。

来源:咸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