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禁售禁食长江汉江“野味”

7月29日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出台规定,对于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台网上售卖、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广告,对违反“五个禁止”的市场主体,将一律严肃查处。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要求做到“五个禁止”。据了解,我省市场监管系统将从3个方面推进专项行动,斩断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链,即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平台、重点环节监管监测,做到“五个禁止”;强化执法办案,对违反“五个禁止”的市场主体坚决依法处理,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诱导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从严从快处理顶风作案典型,并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行业自律作用、宣传引导作用,倡导不买、不卖、不食非法捕捞渔获物,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汉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据悉,我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每周调度、每月通报、每季督办和年度考核等制度,将专项行动成效纳入单位绩效、质量工作、食品安全等考核范畴,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人员将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