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8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

随着8月的到来,又一大波新规定将实施!条条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

湖北

湖北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8月1日起施行

6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8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明确学校安全包括学校(含校园及周边)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学生和教职工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要求学校应当加强物防、技防建设,按照规定配备具有保安员资格的安全保卫人员和防卫器械。

条例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应当经学校允许,并配合进行查验登记和安全检查。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接送交接制度;监护人或者受委托人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学校按照规定提供照管服务。学校招录教职工和外聘人员,应当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品质、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身份核查。

条例规定,校园内运动场所以及教室、宿舍等建(构)筑物在交付使用前,应当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空气中甲醛、苯等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检测,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检测结果;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同时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校园内公共场所、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测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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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管理!8月1日起实施!》

全国

支付结算举报新规施行

8月1日起施行

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对《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细则》规定,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等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结算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进行举报。举报应采用实名举报方式。举报奖励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地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快速、高效地处理举报事项,为举报人保密的原则。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

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设区的地市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区域医联体建设规划,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

原则上,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幼儿园室内环境污染问题

有了强制性要求

新修订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8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在全方位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的基础上,学校幼儿园室内环境成为监控重点,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5%抽检到学校幼儿园、老年建筑的50%抽检,从传统室内环境五项指标增加到七项指标,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室内环境甲醛污染值从0.08m3/0.12m3到0.07m3/0.08m3。为有效解决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学校幼儿园室内环境污染问题提供了强制性要求。

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

生活补助提高

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2020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

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

电子证照生成启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公布的《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

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8月1日起

支付结算举报新规施行

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对《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细则》规定,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等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结算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进行举报。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

8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8月1日起施行。

《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提高执法公信力,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全面规范。

《办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听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明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将施行

日前,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将于8月3日起施行。

《认定规则》将标债资产定义为“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并列举了部分标债资产。市场机构关注的部分债权类资产,如在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的政金债、铁道债、中央汇金债、熊猫债等品种,属于标债资产。

《认定规则》还将一些市场机构普遍关心、性质模糊的金融产品归为非标资产,例如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券商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与资产支持计划等,并明确了市场对非标资产范围的预期

来源:湖北新闻、咸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