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徐世聪、张远继报道:8月17日,笔者在通山县大畈镇长滩村看到,一艘艘渔船陆续抵达富水湖边,渔民们有条不紊地收起行囊,将船上的生活用品搬下来运走。一旁,已经清空的渔船被吊上岸,在工作人员拍照登记后拆解销毁。
“虽然舍不得,但是禁渔是国家的大政方针,也是为了保护富水湖渔业资源,作为老党员,我第一个支持。”1组村民陈喜迪说。
陈喜迪在富水湖从事渔业工作近十年,在自己合法捕鱼的同时,还成立合作社,收购其他渔民的鱼。当禁渔拆船号角吹响后,他积极响应政策,在村里第一个签字拆船。
根据中央总体部署,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
富水湖是长江中游下段南岸一级支流,属于全面禁渔范畴。通过前期调查摸底,该县已完成984艘捕捞渔船国网录入和建档立卡工作,对304艘鲌类保护区捕捞渔船按中央和省市最新标准补齐相关档案资料,锁定富水湖流域适时捕捞的生计渔船703艘,其余不从事捕捞活动“三无”船舶以乡镇为单位分类登记和管理,前期已经退捕上岸304艘,目前还需拆解上岸渔船680艘。
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打赢富水湖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该县把这项工作当做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大督导和执法,对富水湖沿线大畈、慈口,燕厦等6个乡镇984艘持证捕捞渔船分批进行拆解上岸。
该县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连日来,县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人社、交通等部门主动作为,形成执法合力,全面落实禁捕退捕各项工作。
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切实保障富水湖流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安全;县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禁捕区域内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灭绝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正全面清查涉及销售、加工、经营富水湖流域水产品的农贸市场、餐馆、酒店,取缔销售、加工富水湖流域水产品的服务项目(招牌), 清查全县所有渔具店,严禁销售非法渔具、钓具。
此外,该县根据被拆解渔船不同尺寸,发动机型号和渔网大小给与相应补偿。同时,以一艘船一年7200元的标准,给予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并连续实施两年。为体现人性化退捕,该县为渔业船员提供了转产专业培训,并为渔民落实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政策扶持,引导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根据渔民实际情况分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有效保障就业困难渔民基本生计,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
据统计,截至8月17日,该县已实行联合执法13次,出动执法人员700人次、水上巡查800余公里;待拆解的680艘渔船中,已完成拆解520艘,其中大畈镇153艘,慈口乡367艘。剩余渔船将在8月20日之前,全部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