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区市民: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提高群众素质,减轻环卫工作量,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更好的推动绿色发展,按照市容、环保、消防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期间禁止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城区规划区内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
二、摒弃旧俗陋习,争做文明群众,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三、树立文明新风,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县媒体予以曝光,我局并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通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8月31日
(编辑:刘正杰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