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全媒体记者 谭袁飞)9月8日,县政法委受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江玲委托,专程赴嘉鱼县授予杨浩见义勇为证书和奖金。
据悉,今年5月2日晚上8点左右,肇事司机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行至原县造纸厂大院门前路段时,剐倒骑自行车的余某,并造成余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徐某第一时间不是停车救人,而是选择了驾车逃逸。当时,杨浩正开车跟在后面目睹事故的经过,他在向警方报警的同时,迅速跟上嫌疑人徐某,并在原县化肥厂路口成功拦截停了肇事车辆,直到公安机关赶到将犯罪嫌疑人控制后才离开。由于杨浩的见义勇为,协助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成功侦破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县政法委批准,决定授予杨浩见义勇为证书,并奖励奖金两千元。
(编辑:徐微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