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一时贪心 通山20岁女孩被抓

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柯国强)女孩捡到他人手机,不但没有将手机归还失主,反而将手机微信钱包里的2900元盗刷。记者昨天(14日)从通山公安局了解到,通山警方已成功侦破这起网络盗窃案,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8月11日,通山县杨芳林乡村民舒某去田地干农活途经杨芳街道,不慎遗失了手机,多次拨打手机无人接听。他在电信部门补回手机卡后,发现手机“微信零钱”2900元钱被人盗刷,于是立刻报警。

杨芳林派出所侦查,民警在受害人手机中提取到微信零钱转入微信的ID地址,嫌疑人张某(女,20岁)进入警方视线,民警依法对张某进行传唤。

据张某交待,8月11日,其在杨芳林街道买菜时捡到一部手机,回家后她轻易地破解了手机屏幕上的九宫格锁后,发现手机“微信零钱”的2900元钱,顿时起了贪心,决意将钱财占为己有。因为微信零钱支付需要密码,她便耐心地研究测试密码,通过一天的无意识测试,最终成功破解了舒某的微信支付密码,将手机“微信零钱”2900元钱转到自己手机微信,并删除相关转帐记录。

因为一时的贪念犯下了人生大错,嫌疑人张某感到十分后悔,表示积极退还手机和赃款,认罪认罚。目前,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捡拾到他人财物要及时联系交还失主,或者把遗失物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对遗失物进行变卖或者是盗刷手机支付宝、微信中的余额,将构成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