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县检察院“面对面”答复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通讯员阚丽莎、吴莹报道:近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义晓带领第六检察部干警朱志雄专程来到省人大代表王芳的办公室,“面对面”答复王芳代表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

据悉,2020年1月,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王芳在审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出了“把有教育意义的庭审开到农村去”的建议。为及时回应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将代表委员们对湖北检察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进行地域划分办理。

收到王芳代表的意见建议后,通山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检察长同县法院进行了具体沟通,将针对有普遍性、关注度高的案件在今年9月、10月份到合适的农村和学校开庭审理,使人民群众接受法治教育。

在“面对面”答复交流过程中,谭义晓首先对王芳代表在通山检察工作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随后把答复函交到王芳手中,详细汇报意见的落实情况,恳请其继续关注该院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权,促使该院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芳对检察机关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县检察院细致的工作态度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县检察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通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通山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始终把落实代表建议作为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人大会议期间,由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代表团听取代表对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院党组专门听取参会人员的汇报,将代表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归纳梳理,要求全院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对照部门工作,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对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或在大会期间的口头建议也非常重视,逐一研究后,交具体承办部门办理,并要求限期办结。代表建议办结后,经专人审查并拟出复函,由分管院领导审签后通过“面对面”的形式认真答复人大代表。

接下来,通山县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注重“人民声音”,创新外部监督渠道,切实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提升代表委员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