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困难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0〕10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湖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9〕3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对湖北咸宁咸运集团通山奔阳运输有限公司按照1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落实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现将稳岗返还困难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9月28日—10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715-2880099   0715-2880395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