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
关于表彰湖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鄂经普组文〔2020〕 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自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全省广大普查工作者勠力同心、艰苦奋战,经过两年多的辛勤努力和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主要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求实、特别能奉献”的普查精神,鼓励和激发普查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经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评选和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审核与公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授予武汉市江汉区统计局等70个单位“湖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唐厚国等100名同志“湖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普本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的部署要求,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推动湖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湖北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4月8日
咸宁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关于表扬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成绩突出的
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咸经普组文〔2020〕 1号
各县、市、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2018年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精心组织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3093名广大普查人员的辛勤努力和扎实工作,历时两年多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主要任务圆满完成,取得了丰硕成果。
为表扬优秀,树立典型,弘扬全市经济普查工作求真务实、勤勉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鼓励和激发普查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和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与公示,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决定,对在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成绩表现突出的49个优秀集体,200名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奋发作为,谱写新时代统计事业新篇章,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7月30日
(编辑:刘正杰 编审: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