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保驾 给业主护航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推行“三个三”为经营者壮胆撑腰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王能朗  阚丽莎  吴莹)“感谢你们跟踪监督处理我公司的经济案件,及时为我们追回500万元资金,解决公司当时经营中急需周转金的难题。”10月18日上午,湖北通山县玉龙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许玉国,对前来化解他公司在发展中遇到困难的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长谭义晓十分感激地说。这是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推行“三个三”,以走出去为企业解疑难,请进来倾听业主心声,为在通山县投资创业的客商经营发展壮胆撑腰的实际工作中的一个镜头。  

如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建设步伐?今年通山县人民检察院自定选择题,做好必答题,为企业解疑难,从三个方面做好政法系统为客商服务的“店小二”。一是在制度上提供保障,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县级规模以上企业挂牌保护的单位;明确每个企业有一名驻企检察官,负责维护所驻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明确规定到挂牌保护的企业,没经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批准的一律不得入内。二是在服务上提供援助,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做好法律帮助,及时调解经济纠纷,及时到现场打击侵权行为。三是在自身上当表率,做好“三示范”。即院班子成员带头联企,当好护企示范;驻企检察官做驻企法律顾问,当好执法示范;检察官在调处企业的经济纠纷中不吃、拿、卡、要,当廉洁自律示范。

经了解,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为企业保驾,给业主护航中推行“三个三”以来,该院已定点联系县级规模以上企业12家,派出15名检察官驻企当法律顾问,为所驻企业举办法治讲座5期,提供法律咨询137次,现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7起,追回货款1100万元。湖北景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忠景说:“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在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中,做到了谁家有纠纷第一时间到现场调处,哪位业主有困难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确保了通山县经济建设有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让每位在通山县创业者投资放心、创业安心、受益舒心。”

(编辑:徐微  编审: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