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县环保部门严打非法偷倒固体废物

本报讯 通讯员徐世聪、徐立讷报道:非法向通羊河偷排污泥,环境执法来拘留。日前,通山县环保部门查处了一起非法偷排固体垃圾事件,当事人被予以行政罚款10万元,同时责任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为切实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针对全县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处置不规范,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多发态势的现状,通山县以长江大保护为职责,开展了全县工业固体废物企业专项执法整治工作。

经过3个月的严查整改,目前,该县工业园区20余家涉及排污企业对污泥进行了清掏,清掏污泥1800吨,疏通整治排污沟160米,清理废渣废泥750吨,新建沉淀池2个,容积共计660立方,重新改造启用原已弃用老池1个400立方,改造加固沉淀池2个。

咸宁市环保局通山分局副局长袁青松介绍,目前,该局已督促开发区污水拦截总站,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对总磷、总氮在线监控设备进行了运维,确保了监测数据有效,稳定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