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为养护古树订立军令状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阮金华)11月3日,在通山县大路乡洞口罗村委会,村民胡细义慎重的与大路林业站签订了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明确了养护责任范围是编号分别为421224000138到141号等四棵圆柏和一棵编号为421224000142的黄连木共五棵坐落在龙窝湖湾的古树,责任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

连日来县林业局全面开展与500多名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签订古树养护责任书的工作,督促古树养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对古树名木资源开展日常巡查,如发现损害古树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或上报县林业局依法处理。责任书对双方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林业部门将对做出显著成绩的责任人上报给予表彰奖励。此次签订养护的古树名木不仅包括全县已经登记建档的古树2212棵,还有在本次工作中进一步核查发现遗漏并进行补充登记挂牌的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是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宝贵的人文和自然财富。近年来通山县对古树名木进行了调查登记建档,并结集出版了古树名册,保护工作卓有成效,但也还存在认识不到位、保护意识不强、管理手段单一等问题,动土伤根、搭建建筑物等人为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为此,该县林业局对症下药,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不断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关注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山县对古树名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乡镇林业站、林场为本区域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首先是精确掌握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资源数量、具体分布位置、生长环境和挂牌保护等信息,并做好巡查记录。

其次是在村寨、街道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时,地面、路面硬化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古树名木,应当要求施工方在树基周围留出足够树木正常吸收空气、水分等养分的泥土地面。如发现树基周围地面已经被全部硬化的要责令当地村、组及时整改恢复,维护好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环境。

三是对树枝有枯死、腐朽现象存在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督促养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四是对自然枯死、自然灾害引起倒塌需要清理的古树名木,乡镇林业站要出具倒塌树木基本信息(包括树种、胸径、树高、挂牌编号、生长地点等)、倒塌原因、古树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等内容的书面报告及现场照片上报县林业局按程序进行销号处理。

(编辑:刘正杰   编审: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