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保护区、风景区、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管理处,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局级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根据咸创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4月7日——2020年7月15日
二、活动目的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我县疫情形势,针对复工复产后的生产、生活、购物、交通及居家等环境,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抓好家庭、单位、社区网络、农贸市场、商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主次干道、公路沿线等环境卫生整治,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主要任务
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主要任务如下:
(一)开展全覆盖大扫除。一是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时间和力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管护”的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道路出入口、建筑工地出入口、渣土运输线、断头路路口进行清洗,特别是咸通路、106国道等路边乱堆乱放要重点解决好;对市政公共设施和城市家具开展“大清洗”;对路名牌、强(弱)电交接箱进行清洗或绿化遮挡;通黄线、通大线、湄水线至绕城路、唐家地至绕城路等重点路段要成立专班进行常态化督办整治(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供电公司、通羊镇、大路乡、开发区)。二是工作生活环境卫生大扫除。对办公室、单位生活小区、车间、厂房、职工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等场所进行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畅通下水道,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县直各单位对单位办公区、生活小区(包括下属单位生活小区及与本单位有关联的无人管理小区)的清洁卫生、创文宣传负全责(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通羊镇、大路乡、开发区)。三是社区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社区绿地、楼道、电梯、地下车库、垃圾收集点、厕所等重点区域大扫除和病媒生物消杀。按照《通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安排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各自创文帮扶网格,开展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卫生大扫除(责任单位:县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单位、县环境卫生整治办、通羊镇、大路乡、开发区)。四是店铺门面环境卫生大扫除。城区内所有商铺坚决按照“门前四包”责任制要求到位,做到每日保洁,周末全面清扫(包括绿化责任区),并设置约束规定和管理责任人内容的明示牌,各自分管领导要过问,严格执法巡查和处罚等措施,严格禁止乱丢、乱泼、乱贴、乱画等行为,保持商铺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物(纸屑、随地吐痰)、无污水横溢(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直有关单位)。五是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大扫除。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的要求,开展农贸市场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大扫除,确保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重点对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家禽水产售卖点、下水道等部位进行清扫保洁和消毒。动员商户清理摊位卫生,清除积存垃圾(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六是餐饮、饭店环境卫生大扫除。对城区内所有配餐间、熟食间、食品仓库,糕点、米面、肉类加工场所、中西药库(房)、配电房等上述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及墙上的洞孔必须有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设施,防鼠设施下水道口必须安装稳固的金属防鼠栏栅,栏栅与下水道口边缝小于1.3厘米,门缝小于0.6厘米,窗口完好能密闭,墙上的通风口应安装金属防鼠网,网眼直径小于1.3厘米;开展翻盆倒罐,消除大小积水,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管理、控制蚊幼虫的繁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安装完善的纱门、纱窗、纱网等防蝇设施;要及时消除垃圾、保管好食物,堵洞抹缝,减少蟑螂的栖息环境和食源,遏制其生存与繁殖条件,使病媒生物密度达到不足为害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垃圾革命”。利用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城区各小区党支部作用,以党建为引领,以志愿服务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到社区开展创文宣传、垃圾清理等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心系社区、足印万家”活动,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县掀起爱国卫生运动高潮。组织号召党员干部开展“垃圾革命”,带头不乱丢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包装袋、食物餐盒等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主动清理积存垃圾,主动捡拾眼前垃圾。以党员干部的率先示范,在全社会形成不乱扔乱丢垃圾的良好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各单位要继续做好“我参与我捐一元钱做个环境卫生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环境卫生整治办、通羊镇、大路乡)。
(三)实施重点区域整治。一是村湾环境卫生大整治。组织动员村民对村域内生产生活废弃物进行清理,对屋内屋外房前屋后病媒生物孳生地清除(责任单位:各乡镇)。二是城乡水体环境卫生大整治。对城区各类水体以及村湾湖泊、水库、河道、沟塘等水体中的漂浮物、畜禽尸体、河岸线垃圾、菜地等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各乡镇)。三是城区菜地、山地、裸露地环境卫生大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产权谁整治”原则,持续开展城区菜地清除整治和山地垃圾清扫行动,确保城区无菜地、山地无垃圾。对清理后的菜地和裸露或缺株的地段进行绿化美化,软铺覆绿,确保城区绿地无裸土、无缺株(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直有关单位、通羊镇、大路乡)。四是建筑工地和收储未利用地环境卫生大整治。落实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维护,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城区临时闲置、收储未用、拆而未建等地块,不允许用于种菜、养殖家禽、堆放杂物和垃圾,由县城发集团以及项目单位负责管理整治。对出让未按时开发的土地,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规定处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城发集团、通羊镇、大路乡)。
各乡镇要参照县城区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明确牵头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参与,加强督促检查。环境综合百日行动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县环境卫生整治办负责督促县直各单位实施,各乡(镇)统一组织,村(社区)负责具体实施。要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全社会齐动手、共参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二)做好卫生防护。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活动参与人员的个人卫生防护。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时,要采取分区域、分时段等方式推进,避免人员聚集。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整治行动的舆论宣传工作,让市民对整治工作理解支持,依靠群众正面宣传。县融媒体中心对整治工作要全程跟踪,全面报道,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曝光。通过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积极推动整治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办。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全面督查。各责任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和督办,实行日常督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开展日督、周播、月评,督促问题整改,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及时通报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大局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综合考评。
中共通山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通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