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通山:聂世平等22人涉黑案在通山法院公开审理

12月6日上午9点,聂世平等22人涉黑案在通山法院第七审判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市委副书记张士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石玉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倪贵武、市检察院检察长罗堂庆,市政法委副书记周斌,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洪豪,县领导胡江玲、姜黎明,县法院院长钟华岗及市、县扫黑办、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相关领导在县法院安保指挥中心先后观摩庭审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聂某平、黎某豹、汤某华、李某保、余某俞、杜某刚、吴某牛、李某宇、汤某飞、卢某、丁某、何某、万某、魏某文、葛某琦、皮某、邱某、黄某华、黄某平、游某、张某明、刘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聚集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同时以暴力、威胁和“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通城县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虚开发票罪、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抽逃出资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窝藏罪等追究聂世平等2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等7人组成合议庭,22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审判长主持下,法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等旁听了庭审。

目前云上通山正在对庭审过程进行全程实况图文直播。

记者 伍文俊 王谦 通讯员 宋文定

(来源:云上通山 责任编辑: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