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实行“五个统一”强化“三务”监督通山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全覆盖

通讯员宋成琳报道:“今年1至11月,全县12个乡镇纪委共立案1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1人,同比分别增长25%、53%……”日前,通山县纪委监委“晒”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阶段性成绩单。

去年以来,通山县以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为抓手,在畅通监督机制、把准职责定位、凝聚工作合力上下功夫,着力打通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该县坚持从机构、装备、经费等方面着力,按照“五个统一”要求,推行硬件统一标准建设,高标准配备办公场所、办案专用设备等硬件,重点加强办公室及专门谈话室设置,保密及办公设备配备和廉政宣教阵地建设,并按各乡镇纪委专职人员不少于2至3人的标准,实现12个乡镇阵地全覆盖。

为厘清岗位职责,该县围绕“改革-实践-完善”目标,不断加强业务工作、培训考核、内部监督等制度配套,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方面通过编印业务流程手册、业务文书规范、案件模拟卷宗,绘制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工作流程图,推动形成高效顺畅、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一方面坚持校准“监督靶向”,以清单化方式,明确监督职责和监督重点,制定业务指导,着力解决基层监督职责不清、重点不明等问题。

同时,积极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责任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既积极推行分片协作制度,实现力量整合,统筹开展交叉检查、办案协作,破除熟人社会干扰,减少办案阻力;又注重探索基层巡察与乡镇纪检监察双向联动机制,通过建立镇村干部廉政档案,督促乡镇纪委提前介入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边巡边改。并通过实施村纪检委员、村监察信息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三职“一肩挑”,加强对党务、村务、财务等村级“三务”的专职监督。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需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释放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活力。”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推动形成科学规范、质效双优、亮点纷呈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