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严明“八严禁”
1、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干扰选举;
3、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吃喝活动;
4、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
5、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
6、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五紧盯”开展监督检查
1、紧盯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工作,重点检查持续推进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务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
2、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落实情况,严查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3、紧盯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督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做好“两节”期间超市、商场、车站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查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
4、紧盯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严查年末可能出现的在总结部署工作时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
5、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入整治“四风”中“低级红”“高级黑”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通知》强调,要切实压实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四风”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同时,要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来源:清风咸宁、咸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