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扫黑除恶亮利剑 山通水富乾坤朗——通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综述

咸宁日报:(记者 陈新 通讯员 徐斌 张格格)2019年全省扫黑除恶成效评价,通山位居全市第一;

2020年上半年“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满意度调查,通山6个乡镇跻身全市乡镇前十;

谭某兵黑社会组织案被省高院列为10起典型案例之一,夏某涉恶犯罪集团案是全市首例认罪认罚当庭宣判案件,程某柱案、李某案庭审直播点击量高达50多万……

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自2018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山县全民动员、全县聚力,共破获涉黑恶刑事案件253起,刑事拘留390人,其中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案56个,公诉23件137人,判决16件116人,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高位推进

打赢全民参与总体战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三年来,通山县委、县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把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建立“三级书记”抓扫黑除恶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重要文件亲自批示、重大行动亲自部署、重要案件亲自包保督办,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深入联系驻点村讲扫黑除恶党课。县委先后11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事项;县政府先后4次召开常务会议,解决扫黑除恶具体问题。

“既要守土有责,又要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石玉华先后27次,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洪豪先后10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批示,亮观点、提要求、拿措施。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江玲多次主持召开重点案件协调会、“大三长” 联席会、黑财执行研判会,统筹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须全域动员、全民参与、主动参战。通山着力做好“全覆盖”文章——

宣传动员全覆盖。采取传统和新型手段相结合、城区与村镇全覆盖的宣传策略,精心策划主题,先后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6万份,开展文艺演出、“屋场会”等活动300场次,制作播发扫黑除恶宣传视频11条。通过云上通山、通山政务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通山政法网等媒介,向50万通山人民宣传党委、政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和坚强决心。

线索收集全覆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采取张贴公告、悬挂横幅、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和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积极动员和鼓励群众揭发并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三包”线索摸排机制。三年来,全县共收到各类线索265条,已办结回复263条,2条未到期线索正在核查中,中央、省、市三级交办线索均已按期办结回复,11月底前收到的线索按期办结率、回复率达100%。

突出重点 打赢大案要案攻坚战

一起伤害案,牵出多起隐案积案。

2018年5月17日,通山县公安局“110”接报案称,有人被砍伤,伤情严重,在医院抢救。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讨要赌场“放码”钱不成后,用匕首将受害人腹部胸部多处刺伤。

当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如火如荼开展,竟然有人如此凶残犯案、顶风作案。通山警方随即成立“5.17”专案组深入调查,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有多次违法犯罪记录,在其背后有一个名叫谭某兵的人是主谋。县公安局决定将谭某兵列入扫黑除恶重要案件,经过3个月的缜密侦查,将谭某兵等20多人抓捕归案。

经对案件抽丝剥茧层层深挖,侦查民警发现,这起个案背后还隐藏着很多隐案、积案。多年来,通山县谭某兵等2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通过实施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一系列犯罪行为,涉及10项罪名,欺压残害群众,横行鱼肉乡里,致使2人重伤、9人轻伤、多人轻微伤,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9年3月27日,经法院审判,该涉黑团伙主犯谭某兵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3年,其他犯罪分子分别领到有期徒刑1年半至20年不等的刑事处罚,广大群众对铁拳整治黑恶势力无不拍手称快。

谭某兵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是通山县查办的首例涉黑案件,被省高院列为10起有影响力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之一。像这样的涉黑恶团伙,通山共扫除了7个,查办刑事案件253起。

三年来,通山坚持“稳、准、狠”不动摇,持续发力,不断扩大战果,推进大案要案攻坚——

深度挖案。坚持“两个大起底”“四个不放过”原则,深入发动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追查余罪、漏罪。

包保督案。对7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在省市领导包案的基础上,实行县领导、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协同包案协调工作机制,领导包案期间每月听取一次包保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案件进展,全程督促指导。

联合办案。制定出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诉快判衔接机制,政法各单位做好“三个对接”,建立三条“绿色通道”,严格“三项审查”,弄清“三个情况”,确保全县政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衔接有序、配合有力、运行有据、监督有效。特别是在重大涉黑恶案件中,法检两家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协同配合,依法充分运用扣押、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捣毁黑恶势力经济命脉、摧毁其造血功能。

协调推案。健全公检法“大三长”“小三长”协调会商机制,促进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诉快判。在案件侦办的各个关键节点,县扫黑办组织公检法经办人员会商研判分析案情,协调统一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标准。市委政法委将涉及多种罪名交织,时间跨度长达20年,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多区域、多行业、多类型的“4.18”案交由该县政法机关办理,充分肯定了该县案件办理质量。

同时,在“打财断血”上突破。县公安局会同市场监督、税务、自然资源、住建、审计、人行等部门,深入调查涉黑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全面收集、审查证明其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大小的有关证据。在审查逮捕和提前介入阶段,县检察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查清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在受案初期及时准确对涉案财产进行核查,防止遗漏。县法院对移送的财产刑案件实行专人管理,针对7起重点涉黑涉恶案件成立7个联合包案专班,着力破解涉案财产认定难、查处难、执行难三大难题,确保显性“浮财”、隐性“暗财”一网打尽。三年来,全县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104.7万元,判处财产刑金额1821.68万元,二审判处财产刑金额558.69万元,坚决斩断黑恶势力经济源头,真正打深打透打彻底。

在“打伞破网”上突破。县纪委监委加大重点案件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公安局查处的各类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仔细甄别研判。特别是围绕市扫黑办督办重点案件,进一步压实人员责任,每周召集各专案组人员对重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要求各小组在调查处置过程中,对新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领导进行汇报处置。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98条,立案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组织处理24人,留置7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认定保护伞21人,形成有力震慑,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

补齐短板 打赢综合治理阵地战

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修课”,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基础课”。通山坚持问题导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补短板,夯实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基础。

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短板,严把“红色体检”关。在全县开展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治,坚持配强班子、选优书记,不断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对“两委”班子候选人进行10轮“红色体检”,体检人数2483人,容错纠错85人(党组织书记35人),剔除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红色体检”负面清单41人。在2019年、2020年分别实施了换届“回头看”,累计审查4464人次,清理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23名,坚决防止涉黑涉恶人员进入“两委”班子,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共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61个,基层政权进一步巩固,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针对重点人群管控短板,实行“一包一”管教。把全县74名刑满释放人员、7名重点涉毒人员和21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控作为重要工作,每名重点人员指定一名乡镇、村干部一对一包保,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培训、帮扶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的作用,树立和弘扬时代新风,筑牢防黑防恶的思想道德防线,最大限度避免重点人群被教唆、联络、拉拢结成黑恶势力。

针对行业治理短板,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县公安局开展治安领域专项治理,连续三年开展“黄赌毒、盗抢骗”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理涉黄案件48起,行政处罚76人;办理涉赌案件277起,行政处罚696人;办理涉毒案件315起,刑拘涉毒嫌疑人64人,查处吸毒人员310人,有力净化了通山的社会治安环境。县水利和湖泊局开展环保领域专项整治,三年来参与县政府组织联合执法30余次,与乡镇政府派出所专项行动36次,一共巡查763次,案件移送法院2起,报扫黑办1起,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9件,制止采砂行为46起。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公安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治理,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放贷行业的违法犯罪。开展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治理,以商品批发市场、旅运站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共计开展执法行动13次。开展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完成对全县187个行政村(社区)的“清产核资”、“清人分类”工作,成交额8877万元。教育卫生、交通、文旅、住建、网信等领域的专项整治也次第展开,十大行业中存在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得以破解。

针对基层政法力量短板,推进政法综治力量下沉。公安机关选派41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基层队所,各乡镇派出所在实现农村辅警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社会面巡逻力度,确保24小时见警车、见警灯。检察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主动向党委、政府作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专题调研报告,为平安建设提供法治参谋。法院实施“法官联系乡村”制度,确保每个村都有法官对口联系,随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继续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普及法律知识,随时提供便民法律服务。

针对基层阵地建设短板,加快五级综治网络升级。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四心一体”要求,推进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乡镇实行“一窗五室”(服务窗口、办公室、群众接待室、公共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标准,明确专人专责,实体运行。目前县综治中心和12个乡镇综治中心已实战化运营,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正在推进,形成了条块结合、覆盖县、乡、村、组、中心户的五级综治(平安建设)网络。同时,投资8900万元建设“雪亮工程”,设置各类探头3800处,可覆盖城乡主要道路、人员车辆出入口、公共活动场所,形成“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2020年8月28日,全县“雪亮工程”顺利通过第三方竣工验收。

建章立制 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

如果说,“打黑”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点对点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那么,“扫黑”是从夯实执政基础、维护长治久安的角度出发,更全面、更深入的打击黑恶势力,形成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之势。

今年以来,通山坚决推进“六清”行动,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真正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一方面,实现“六清”行动结硬仗。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坚持把线索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在线索摸排广度、线索研判深度、落实核查力度上下功夫,在全市率先完成线索清仓。县公安局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专班追逃、跨境追逃,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和手段全面获取更多信息,最终“百日追逃”7名犯罪分子全部抓捕到案。截止9月底,通山县重点案件办结率在全市排名靠前、黑财执行率、“三书一函”回复率达100%,7起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均实现见黑见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扩大。

同时,推动行业治理长效常治。强化“三书一函”,依托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十大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全县共发出“三书一函”33份,县扫黑办发出“工作建议函”4份,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建议,堵塞行业漏洞。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长效机制。县水利和湖泊局制定“涉水执法巡查制度”,对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河道采砂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执法检查活动。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等10家单位针对扫黑除恶行业整治工作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制度”,包含“信息月报制度”“走访摸排制度”“宣传报道制度”“督查追究制度”,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做到一个重点行业,制定一个整治方案、建立一套规章制度、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行业日常监管取得实效。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通山不断推进乡村治理机制创新,夯实基层基础。

大力推行一村(社区网格)一辅警警务模式。在全县187个行政村,城区93个网格招聘280名辅警,按照“五统一”(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巡逻防控治安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打击犯罪情报员、防灾抢险安全员、社情动态信息员、交通安全协管员、案发现场保护员、服务群众办事员、基础信息采集员、公共安全宣传员等“十员”职责,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线索不遗漏、服务不缺位”目标。

大力推行“三治两无”平安村治理模式。以践行“枫桥经验”为着力点,探索开展“三治两无”平安示范村(自治、法治、德治、无诉讼、无上访)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党建引领,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入日常、贯穿平时,促进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大力推行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机制。将每年五月、十月设定为“平安创建宣传月”,集中时间和力量做好平安创建各项宣传工作。坚持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开庭工作进行图文直播,并在直播中插入法律小知识,将典型案例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县委政法委每年两次到各乡镇,做好一次专题动员、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开展一场专题活动、策划一批专业宣传、制作一期专栏短片、发送一条专精短信、发放一份“四问四赞”宣传品、开展一次走访测评,全面宣传发动,彰显涤荡黑恶的坚定决心,营造强大舆论氛围。

“只要我们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就一定能‘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扫’出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政法委主要领导如是说。

县法院:提高政治站位 确保除恶务尽

三年来,通山县人民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院长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6件116人,其中涉黑案件9件81人,涉及四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恶案件7件35人,涉及四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结案率100%,执行财产刑金额945.67,已判决生效的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到位率达100%。

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通山法院特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钟华岗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刑庭、审监庭庭长、副庭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责任到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员额法官组成专业合议庭,担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任务,建立案件台账制度,对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案登记、逐案跟踪、逐案上报。积极组建“六清”行动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审判、执行工作,形成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其他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通力协作的攻坚合力。

建立联动机制,实施严厉打击。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共同建立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实现“三个对接”,打通“绿色通道”,严格“三项审查”。在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法院的立案、审判部门事先与检察机关对接好,就证据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及对证据资料等形式要件的初步审查提供参考意见或建议,确保每起案件均能及时、快速、高效得到审判;如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法、检、公三家对于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等产生分歧时,提请县扫黑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思想,充分发表意见,在遵循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基础上尽可能达成共识。

加大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观摩涉黑涉恶案件庭审,通过云上通山对谭某兵等14人涉黑案、程某柱等18人涉黑案、李某等18人涉黑案,聂某平等22人涉黑案进行图文直播,总浏览量达200多万,通山电视台、通山法院微信公众号、通山法院抖音号等平台对案件开庭、宣判进行即时公开报道,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平面媒体进行扫黑除恶深度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编拍扫黑除恶专题片《扫黑除恶正当时留得清气满乾坤》《手持正义之剑扫出朗朗乾坤》,纪录片《不忘初心 惩恶扬善》、抖音短视频15个、悬挂展播宣传标语100余条次、张贴布告5000余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理解、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

坚定依法履职,确保除恶务尽。严格落实“全程回溯”“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深挖案件背后“保护伞”。对在审理中发现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察委查处。严格执行背书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共计50余条。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主动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加大对案财产调查取证力度,为“打财断血”工作打牢基础;案件审理阶段,将涉案财产全部纳入质证范围,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当判则判;畅通审判和执行间绿色通道,确保所有生效案件第一时间进入执行程序。认真梳理专项斗争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到“一案一整治”、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推进“三治两无”平安示范村建设,减少社会矛盾。通山法院提出通过创建“三治两无”平安示范村,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减少矛盾,清洁黑恶势力形成的土壤。2019年7月,政法委正式印发通知,对“三治两无”(自治、法治、德治,无讼、无访)平安示范村(社区)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划。南林桥镇石门村、石垅村、大路乡新桥冯村、大畈镇板桥村、洪港镇杨林村、九宫山镇横石村、通羊镇沙堤村七个村均挂牌成立3+X工作室,并由村两委、律师、法官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打造矛盾调解中心平台、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健全和完善县、乡、村分层级的矛盾解纷体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县检察院:把好案件质量关 打准打狠打彻底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打准打狠打彻底。截至目前,共提起公诉涉黑案件9件60人,涉恶案件12件43人,纠正漏捕3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2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8个,已获一审判决11件41人。

做实提前介入,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关。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所有涉黑恶案件做到每案提前介入,督促和引导侦查人员依法、全面、客观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一是提前介入环节,全面引导侦查取证。在侦办谭某兵等14人涉黑案件中,先后对该涉黑案的侦办提出50余条引导侦查意见,对全案的证据固定及后期整合梳理发挥了巨大指导作用。二是注重个案线索,督导公安深挖彻查。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建立涉黑恶案件立案通报制度,掌握涉黑恶案件立案侦查情况后,立即组建检察专班,确定办案人员,综合采取同步审阅案卷材料等6种方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办案程序等17项重点内容,全方位开展实质性提前介入。三是审查起诉环节,同步高效补侦证据。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等机制,对共性问题、类案的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问题进行研讨促成共识,促进提升引导侦查工作质量。在李某涉黑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与侦查机关紧密配合,边发现边提出,发现证据不足的问题需补充的有150余条,由公安补充,由于疫情影响,案件的补充直到风险解除才开展。

坚持依法严惩,把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对涉黑恶案件审查起诉,既要坚决有力,理性看待公诉风险,防止把“疑难案件”与“疑罪案件”划等号,对存在一定起诉风险的“疑难案件”,敢于担当,该起诉的要起诉;又要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坚持疑罪从无,做到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坚决防止“带病”起诉。一是合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权。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远程提审、视频会商等灵活办案方式,3起涉黑案中,承办人通过自行补充侦查相关证据,对案件的准确定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严格把握案件起诉标准。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黑恶案件,承办人员严把案件质量关,重点关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把关、法律政策适用等问题,高标准审查案件。三是主动内外沟通,尽量将问题解决在审前。多次牵头组织公检法沟通协调推进会,将公检法办案中认识分歧解决在提起公诉前。领导带头办案,遇到问题亲自沟通解决。李某涉黑案中,检察长先后10余次主持召开案件研判会议,推动案件快速推进。

强化统一把关,把好案件质量、效率关。一是开展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监督工作。所有黑恶案中,对全部犯罪嫌疑人均进行了讯问合法性核查,庭前排除非法证据1份,发出检察建议5份、书面纠正违法2份。二是积极适用认罪认罚破解控辩对抗难题。全力瓦解黑恶势力“攻守同盟”,对每一名被告人的犯罪情况逐一过筛、纵横比较,对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等严厉打击,同时对一般参加者和认罪态度较好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在程金柱涉黑案开庭前,专案组多次阐述政策,最终12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订了具结书,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三是制定提纲,进行模拟演练。承办人全面梳理、构建与指控事实相匹配的证据体系,认真制做讯问、举证及答辩提纲。四是庭审中把控举证质证主动权。谭某兵涉黑案中,法庭讯问环节公诉人进攻环环相扣、逻辑严密,对涉黑及一般违法事件集中一次性举证,举证、质证层次清晰、结构严谨,答辩时就共性问题统一答辩,做到了全面客观又重点突出。

主动深挖细查,力促“伞网清除”。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建立了请示报告、备案审查和催办制度,对案件的受理、批捕、起诉、退查各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二是强化内部协调。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顺线深挖案件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按6类线索性质分流处置。各业务部门建立专门线索台账,对实名举报线索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组织批捕、公诉等部门,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可能涉及黑恶势力案件和“保护伞”问题进行自查和交叉评查,将排查出的相关案件建立台帐并上报市院。三是注重外部联动。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和法院的配合,共召开协调会20余次,就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查办案件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形成打击合力。

加强精准甄别,确保“黑财清底”。对所有黑恶案件中冻结、扣押的财产,细致审查并及时随案移送,使恶势力以非法手段攫取的经济利益得以依法追缴。截至目前,协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房屋2套;冻结人民币98000余元、港币4000元;扣押汽车1辆。如在李某等人涉黑案,经提前介入,已协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房屋5套、车库1个(其中3套房屋及1个车库估价318万余元);冻结人民币28万余元;扣押人民币1万元、汽车2辆(估价44.8万余元)。

县公安局:涤荡社会风气 打赢决胜之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山县共破获涉黑恶案件253起,抓获各类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90人,侦办黑社会性质案件3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打掉恶势力团伙56个,扣押冻结查封资产4104.7万余元,全县九类恶性案件警情大幅减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坚持以最大力度宣传造势。一是推进社会宣传。通过“村村响”、“屋场连心会”、“广场文艺晚会”和公交站牌、单位电子屏、街头横幅等多种宣传介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册页等多种形式,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背景、内容、意义。经统计,通过电话接访、群众举报等方法,先后收集获取涉黑恶线索213条,其中37条线索核实为涉黑恶犯罪。二是推进统筹宣传。发放《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等扫黑除恶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1000余条。三是推进媒体宣传。先后在央媒、省媒、市媒等党报官媒刊发转载300多篇次稿件,特别是对谭某兵、程某柱、李某等3个涉黑组织案件和吴某梓等4个涉恶集团案件,进行了全面、准确、生动的宣传报道,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同时,成功规劝37名涉黑恶逃犯投案自首,征集到相关涉黑恶线索30余条。

坚持以最强担当重拳出击。一是全力侦查。克服涉黑涉恶案件发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复杂等客观困难,及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对大要案件、疑难案件实行局长“重要部署亲自上手、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案件亲自协调督办”机制,确保每一起个案办成铁案。二是强力追逃。落实“一逃犯一领导、一逃犯一专班、一逃犯一方案”。在“5.23”专案集中抓捕行动中,抓捕专班通过五天四夜的蹲守布控,在武汉新洲某小区将涉黑组织重要骨干成员阮某抓获归案。经统计,侦查民警共在全国20多个省市追回106名逃犯,涉黑涉恶逃犯无一漏网。三是合力攻坚。加强与县纪委监察互联互通,开展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办案机制,坚持涉黑恶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双线并进”,公安机关先后移交问题线索49条,纪委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着线索2条,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4人。

坚持以最大决心标本兼治。一是加强治安环境治理。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枪爆刀”等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清查整治打击行动,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同时,充分发挥“一村一辅”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及时发现黑恶问题线索,及时整治安隐患和盲点,打早打小、防微杜渐。二是开展行业乱象治理。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为核心,组织民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防范控制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围绕矿产开采、招投标、建筑市场、非法借贷等重点行业领域,健全监管防控机制,建立挂牌督办、重点整治、考核问责制度,形成共管共治局面。三是推进基层组织治理。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统筹基层组织资源力量,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组织民警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摸底,摸排出3名村(社区)干部有违法犯罪记录,有涉黑恶嫌疑2人,对有前科劣迹人员逐一建档纳入负面清单。

坚持以最实举措健全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举报机制,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保护举报人安全。建立打早打小的惩处机制,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从小案小事以及小势力入手,消灭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可能,将黑恶苗头消灭于萌芽。建立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矛盾纠纷调处、重点人员管控等治安基础工作,做实做优“一村一辅”、“一格一辅”,用好用活“雪亮工程”。建立持续推进的领导机制,局党委统一领导、局扫黑办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加大投入保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常态高效。

县司法局:营造法治氛围 筑牢第一道防线

三年来,通山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立足职能,坚持以维护稳定大局为主线,全面履行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多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化普法宣传职能,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为了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法治氛围,县司法局在全县各村发放了2万余册扫黑除恶知识读本、20余万份宣传单,在各村委会张贴210块扫黑除恶宣传展板。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扫黑除恶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活动共计230余场。借助精准扶贫、屋场连心会,向村民讲解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动员村民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结合3·8、3·15、“6·25”、“6·26”、“12·4”宪法宣传日等特定日期,派出律师、公证员、普法志愿者,与相关部门一起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文艺演出,以“山歌唱普法”形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文艺演出,以舞蹈、对唱、快板、小品等方式,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截至2020年10月,4家律师事务所25名执业律师和1名法援律师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14件,其中代理涉黑案件3件,涉恶案件11件,现场指导监督7件。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加大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业务培训研讨。县司法局多次组织召开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县律师要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代理、辩护职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制度。制定《通山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重点督查,查看受理程序是否规范、业务集体讨论是否充分、辩护代理是否履职到位、案件是否按时进行报备,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现场指导监督。同时,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其对执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在全县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中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活动集体谈话教育352次,通过集体共读县扫黑办《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的方式向6548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扫黑除恶再教育,签订“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工作承诺书”1746份,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提高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必接必送”,及时掌握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情况。鼓励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做好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函告公安机关,预防和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排查工作,引导各级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涉及人员多、难度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激化。引导调解工作中增强敏锐性,注重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切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道防线。

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着力组织引导驻村(社区)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司法局利用律师专业优势,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方式,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积极性,引导群众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用上访、聚众闹事等情绪化的方式解决问题,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