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22时许,通山县黄沙铺派出所民警在加完班回家的路上,看见一男子手拿砖头朝着的监控摄像头砸去,民警立即冲上前将其控制,随即带至派出所。
经询问,该名男子为黄沙铺镇源头村村民阮某江,1月23日因其违章停车,被黄沙街丁字路口监控摄像头拍摄,并罚款100元,其心生不满。于是,1月26日22时许,阮某江酒后起意,多次用砖头砸向监控摄像头以此泄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清醒后的阮某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并对其涉嫌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阮某江被通山公安局行政拘留三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通山公安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