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山100年④】中国首个县级红色政权——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


历史背景

五·二一惨案发生后,中共通山县部委书记陈钟牺牲,省党部任命魏书为通山县党部常委。1927年6月中旬,魏书、李良材、夏桂林、叶金波等人,组成中共通山县委,李良材任书记,夏桂林、叶金波、陈兆秀、吴礼执、阚禹平等人任县委执行委员。

6月下旬,县委书记李良材在山口铺主持召开了各群众团体负责人会议。会议冷静分析了当时敌我形势,认真总结了五·二一惨案与通山人民反夏倒鲁斗争的经验教训,决定李良材利用同乡关系与新任县长何雄飞和平共处。县委主要成员和各团体负责人下到农村各地,加强对农村党组织与农民自卫军的领导。

6月底7月初,李良材、阚禹平到西坑、板桥一带,夏桂林到山口、石门、港路等地,叶金波到泉港、杨芳林等地,陈兆秀到横石、宝石、九宫等地与当地党组织负责人江福来、夏元清、赵孟卿、夏洪海、许金门、吉孟来、程怡坤、舒汉诚、陈叔卿等人一道,首先加强党组织建设,清除了在斗争中表现动摇的分子,吸收了一批立场坚定的工农分子入党,增强了党的战斗力。然后,根据通山农民自卫军分散、组织不严密、缺乏军事训练等弱点,加了党对自卫军的组织领导。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各地组织了7支农民自卫军,即板桥农民自卫军(负责人阚禹平)、山口农民自卫军(负责人夏元清)、港路农民自卫军(负责人赵孟卿)、杨芳农民自卫军(负责人吉孟来)、宝石农民自卫军(负责人陈叔卿)、横石农民自卫军(负责人陈兆秀)、泉港农民自卫军(负责人许金门)和一支农民自卫军快枪队(队长阚学增)。

7月15日,汪精卫在武汉主持召开国民党中央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分共”三项决议,公开背叛了孙中山制定的反帝反封建革命纲领,背叛了革命。通山县国民政府县长何雄飞脱下革命外衣,露出伪装革命的真面目,当即召集县“安民委员会”与“治安党”头目王炳麟、王绪林、朱怀先等人到县衙密谋“清党”反共计划,派反革命分子到各乡镇与土豪劣绅联系,组织反动武装,实行“反共清乡”。各地土豪劣绅闻风而动,利用各种手段招集一些流氓地痞为骨干,强迫一部分农民当团丁,组织起“通山人民自卫团”(简称“民团”,亦叫团防),“民团”总部设在县城,各乡镇设有团防分部。县总部建立时,得到驻军陈维汉(湘军唐生智部)的支持。县总团团长王炳麟(县城内大豪绅),二区寺下分团团长余玉山,三区南林分团团长徐贵臣,四区分团团长夏兆康,五区西坑分团团长吴礼启,六区杨芳分团团长孔宪勋,七区富有分团团长曹楚贞,八区分团团张廷珍,九区分团团长刘九臣,十区横石分团团长吴东成等人,他们都是当地有名的土豪劣绅与恶棍,对共产党和农民协会有刻骨的仇恨。王炳麟按何雄飞的旨意,带着民团100余人在县城内为非作歹,大打出手,于7月下旬将县总工会、农协会、妇协会等革命团体设在县城的办公场所全部捣毁,捕杀了县农协执委会禁烟禁赌委员会主任舒步程等10余人。随后,县乡民团纠集起来,再次猖狂地向各地党部和区、乡农协会进攻,拘捕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数十人。在斗争中,早期共产党员夏子菁、夏家寿、阮正国、王心和、杨如诗、刘牛和等先后壮烈牺牲。

暴动策划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湖北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省委根据中央8月3日颁发的《关于湘鄂赣粤四省农民秋收暴动大纲》精神,全面分析了湖北的革命形势和经济、政治状况,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了详细的秋收起义纲领和计划,阐明了起义的目的,提出了起义的办法,划分了起义的区域,明确了起义的领导机构,拟定了起义的宣传大纲和主要口号,又专门制定了《鄂南农民暴动计划》。派符向一率40余人来到鄂南,传达八七会议精神,帮助各县党组织恢复农民协会。

8月中旬,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瞿秋白、李维汉和湖北省委书记罗亦农在汉口举行会议,专题研究湖北秋收起义问题。决定将原定湖北秋收起义的鄂北区为中心的计划,改以鄂南为中心,鄂中鄂西积极配合,发动全省总暴动,并通过了《鄂南农民暴动计划》。计划规定,鄂南暴动以蒲圻、咸宁为重点,首先占领这两座县城,然后分兵攻取嘉鱼、崇阳、通城、通山4县,暴动时间暂定于9月上旬。

8月下旬,省委派吴德峰、黄赤光等同志前往鄂南正式成立鄂南特委,吴德峰任书记。按照特委指示,中共通山县委书记李良材率领各革命团体与农军主力(快枪队)转移到通山边境板桥茶滩,县委机关也同时迁至,叶金波、许金门等人在县委的安排下到祝家楼、消水山一带找到五二一惨案中脱险的吴礼执,在周步山秘密碰头,决定以化名形式开展革命活动,党团员的代号是BD,叶金波的化名周翌清,吴礼执的化名叫阮十条,陈兆秀的化名刘宏基,江福来的化名丁香。

8月底,李良材根据特委精神,主持召开了县委扩大会议,传达湖北省委和鄂南特委关于秋收暴动的指示精神。会议决定成立通山县秋收暴动委员会,夏桂林为主任委员,叶金波为副主任委员,具体负责通山秋收暴动工作,作好了组织准备。会议决定将通山农民自卫军改编为通山农民革命军。夏桂林、叶金波分别担任县农民革命军正副指挥,李良材任党代表。通山农民革命军下辖6个大队和1个快枪队,阚禹平、夏元清、赵孟卿、吉孟来、陈叔卿、许金门任大队长,阚学增任快枪队队长,从军事上为秋收暴动作了充分的准备。会议决定组建以各团体负责人和农军干部为骨干的农村工作小分队,分别深入到各地农村,在隐蔽的山区中做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发展党员的工作,培养和加强新生力量,作好新的战斗准备。县委扩大会议后,通山党组织与农军活动由公开转入地下。李良材、夏桂林、叶金波、阚禹平、许金门等人率领小分队,分别深入到茶滩、龙岭、船埠、沉水山、城山、港路、界牌等地,与当地的党组织、农协会的同志一起,利用山区有利的隐蔽条件,在群众掩护下进行斗争。吴礼执、江复来等人到周步山、阮碧山活动,赵孟卿、孙丁耀、孙广才等人在南林与港路交界的谷山、福龙庵等地联系雨山竹工、水响纸工;吉孟来、程道、成其福在城山下的吉家源、三界尖下的冷水坪一带联系杨芳茶工和三界地区农民;夏桂林、叶金波等到杨城山、沉水山等地组织农民和造纸工人;陈兆秀、许金门等到九宫山联系“红江会”与“哥老会”,各地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举行暴动

8月下旬,唐生智出于自己政治利益的需要,将驻在通山的陈维汉团调走,使反动派的军事力量大为削弱。李良材、夏桂林、叶金波等人抓住这一战机,走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命令全县各地农民革命军开始进攻,以迅猛之势消灭各地民团,占领四乡集镇,然后夺取县城。

集中在城东板桥一带的农民革命军第一大队(大队长阚禹平)和快枪队(队长阚学增)300余人,在李良材等人的领导下,于8月28日夜袭西坑潭,消灭了五区民团,农军占领城东重镇西坑潭,控制了水陆交通。

集中在焦夏一带的农民革命军第二大队(大队长焦瑞祥)200余人,在夏桂林等人的领导下,打垮了夏兆庚的“反共团”,占领城北要地山口铺。29日,夏桂林派农军一个分队驻守界水岭,封锁咸通交通要道。

集中在港路的农民革命军第三大队(大队长赵孟卿)200余人,在赵孟卿等人的领导下,沿港路河直下罗城,于29日占领寺下,农军占领寺下后,封锁寺下与南林的交通,并很快与夏桂林取得联系。当地农民闻讯,纷纷要求参加暴动,暴动人数不断增加。

活动在城山脚下的农民革命军第四大队(大队长吉孟来)在叶金波等人的领导下,占领杨芳林后率部东进,28日与厦铺参加暴动的农民会合,组成500余人的暴动队伍,于29日占领了湄港。

集中在横石、宝石一带的农民革命军第五大队(大队长陈叔卿)300余人,在陈兆秀、陈叔卿、王铁仙等人领导下,攀越朦胧岭,29日与第六大队大队长许金门率领的200余农军会合,占领岭下、吴兴甫、李渡一带,与叶金波取得联系。至此,通山县城外围的反动民团有的被消灭,有的被缴械,有的被打垮,已无战斗力。农军则发展到近二千人,有快枪200余。通山完成了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第一步。

29日下午,县委、县暴动委员会领导李良材、夏桂林、叶金波等人会合在一起,决定于30日清晨,采用东南、西北三面(通山县城只有3方出口)合围的战术攻打县城。

8月30日清晨,各路农军从三面兵临城下。南林等地的农军守西门,防止城内敌人向咸宁方向逃跑。第二大队攻西北门,叶金波带领的农军攻南门,板桥等地的农军攻北门。附近数千农民手持大刀、长矛,肩背锄头、长角(角锄),唱着《暴动歌》,前来助战,把只有一条街的通山县城围得水泄不通,大有排山倒海之势。由青年妇女组成的战地宣传队则爬上城北的白鹤山,手里挥舞着用红绸被面做的红旗,呐喊着暴动口号,唱着暴动歌,气吞山河。

当时,省委已确定9月9日举行鄂南暴动,通山农军还有参加总暴动的任务,如果通山农军伤亡过大,会影响鄂南总暴动的大局。权衡利弊,县委和暴委决定在兵临城下的情况下逼迫敌人缴械投降,并识破敌人的诈降,使暴动取得成功。

建立政权

为了代表全县人民管理好县城,行使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中共通山县委、县暴动委员会决定依据《大纲》“宣布农会为当地政府”的精神成立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8月30日下午,县暴动委员会组织进城,各地农军分片推选工农政府委员会委员,夏桂林、叶金波等5人当选。

8月31日上午,在县衙门前的通羊河沙洲上召开大会,成立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夏桂林当选为政府委员长,叶金波担任副委员长兼军事部长,阚禹平、陈兆秀、涂宗夏分别负责财政、民政、教育等部门的工作。通山人民在省委书记罗亦农和鄂南特委的领导下,在县委和暴委直接指挥下,不仅取得了秋收暴动的彻底胜利,而且建立我国第一个红色政权——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实现了劳苦大众当家作主的美好理想。

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成立后,行使了十大职能:一、组织农民革命军严守四境,既防止反动派对新生政权的破坏,又维持鄂南特委的统一领导,为鄂南全面暴动营造一个战略后方。二、县工农政府委员会组成农军小分队(全县共组织小分队20余支,每队10余人),分别到全县重点区、乡、镇,协助当地农民建立区、乡政权,有力地摧毁了封建山霸的统治基础。三、各区、乡政权建立后,严惩了大革命失败后与人民为敌的土豪劣绅、“治安党”反动头目100余人,安定了社会秩序。四、勒令豪绅巨富交粮交款,除解决各地贫苦农民的必需外,还积谷1000余担,集资近万元,以备战争之需。五、县、区、乡各级工农政权领导农民抗租抗债。许多地方区、乡政府组织民众清算土豪劣绅财产,烧毁豪绅地主的帐单、帐本、借据与契约。六、实行耕者有其田。没收了大土豪劣绅与一部分由土豪劣绅控制的公会的土地,分给了缺少田地的农民耕种。七、接收工农青年参加农民革命军。在9-10月中,全县有近千名工农青年参加农民革命军,军事部长叶金波将新老农民革命军战士编为两个团,一团由陈叔卿任团长,二团由叶金波兼任团长,每团一个快枪连,9个土枪梭标连,指战员千余人。全县农民革命军共有长短枪200余支,土枪1000余支,大刀梭标近千。八、帮助各地恢复了农协会、妇协会,进一步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起来。九、组织农军开赴咸宁参加鄂南总暴动。十、根据群众要求,枪决了反动县长何雄飞及其心腹僚属。

通山秋暴是通山县委团结和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在以罗亦农为书记的湖北省委和鄂南特委的领导下,积极、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八七会议而进行武装斗争的尝试和伟大实践。它是坚持以共产党为领导核心,以农民为主要力量,开辟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抓住有利战机,团结一心,顽强拼搏,实行军事打击与政治攻势相结合,识破敌人假投降的花招,取得秋暴的胜利。创造性地实践“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继而取得胜利,并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通山县工农政府委员会,丰富了毛泽东思想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斗争的理论。(通山县史志研究中心供稿)

(编辑:谭梦星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