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英模精神②】彭超:“软”“硬”交融 汇聚正义之光

云上通山报道:(全媒体记者 程思 通讯员 阚丽莎)先后从事公诉、未检等工作十年,她先后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官、 “咸宁最美女检察官”、咸宁市三八红旗手、咸宁市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咸宁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所负责的“超姐工作室”被评为咸宁市巾帼文明岗。

4月26日,出现在笔者眼前的彭超,身材娇小,白T恤加牛仔外套衬出她一张圆脸,高高的额,微翘的鼻,与她目光对视时,那流畅的侧影中有着坚毅与冷静的神色,与她交流中,她的一言一行散发着正义与威严。

“他已经两次被单位评为优秀员工了。”见面时,彭超正拿着手机和同事一起翻看承办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被不起诉人小明(化名)的朋友圈。看着朋友圈里小明积极的生活态度、自信的语言,二人倍感欣慰:“为这个案子付出的所有努力都有了价值。”

2019年,在武汉读中专的通山籍学生小明(化名)在寒假期间参与了电信诈骗团伙,通过拨打电话、添加微信的方式将被害人拉入诈骗群,致使被害人遭受了财物损失。案发后,小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彭超在审查该案过程中,通过对小明的违法犯罪原因、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以及学校教育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发现小明以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这次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到案后小明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其家长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经过详细审查后,彭超提出了对小明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不公开评议,人民监督员在了解了案情之后,非常赞同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意见。

案件了结之后,小明和很多重新回归社会的孩子一样,始终没有忘记这位大姐姐,经常微信电话联系,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呼她超姐,彭超也时常和他们互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困惑。

彭超时常说:“支持不起诉案件的尘埃落定,让我看到了未成年人未来成长、治愈的希望。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2018年1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公诉工作中独立出来,通山县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通山县人民检察院“超姐工作室”正式挂牌,由彭超负责。多年来,彭超在未检的工作岗位上挽救了数十名误入歧途的孩子。

“未检”检察官既有如水的柔情,也有如山的坚毅。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彭超坚持每一件都用好“惩”字。2019年,彭超在办理刘某某(化名)涉嫌强奸案中,刘某某拒不承认,在办案过程中,彭超通过多次跟受害人及其家人真诚的沟通,发现受害人的随笔日记直指刘某某,彭超迅速联系侦查人员,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最终,刘某某以强奸罪被提起公诉,被通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

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彭超更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她办理的一起监护人性侵害案件,被害人受到严重心理创伤。彭超多次委托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解决被害人的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问题,用专业的司法保护理念给孩子隐私保护、身体康复、心理救治、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帮扶安置“六位一体”的综合救助。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彭超的日常工作也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看守所提讯、亲情会见;出庭支持公诉并开展法庭教育;给中小学生上法治课;带着精心制作的展板和宣传册进社区普法;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监所检查未成年人分管分押落实情况,与在押未成年人谈心;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未成年人的问题及时给相关单位发检察建议;与社区合作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帮助具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重获新生……

从事检察工作10年,从最开始办案害怕的小女生,成长为全市先进检察官,她说自己就像一个追光者,朝着正义的灯塔不停奔跑。

2018年初,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帷幕。2020年5月,彭超被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作为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全市最具影响力的聂某平等人涉黑案件。

面对调查取证难、证据固定难、案件定性难等问题,彭超毅然扛起大旗,2个月内,白加黑、五加二,阅卷、实地走访调查、参与案件讨论、审查案卷材料250余册,形成审查报告60余万字,起诉书长达59页,4天的庭审,面对22名被告人22名辩护律师,彭超和办案团队从容应对,18万余字的举证质证提纲、近2万余字的公诉意见,形成有力指控犯罪,以铁的证据使该案20人均当庭认罪认罚,整个庭审“零失误、零停顿”,22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依法判决。为咸宁市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范本。

彭超参与审理的谭某兵黑社会组织案被省高院列为10起典型案例之一,夏某涉恶犯罪集团案是全市首例认罪认罚当庭宣判案件,程某柱案、李某案庭审直播点击量高达50多万……

办案中,她是法律温度的传递者;案件之外,她也用一言一行温暖着他人。一面是温文尔雅,一面是铁面无私,“软”与“硬”的交融,汇聚成正义之光。

(编辑:谭梦星  编审: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