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山100年㉒】通山县苏区的巩固和土地革命的深入开展


1930年3月,通山县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大会召开,选举产生通山县工农兵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正式成立县苏维埃政府。县苏维埃政府常务委员会之下组织秘书处及各种委员会。即:(1)主席;(2)赤卫委员会;(3)财务委员会;(4)经济委员会;(5)土地委员会;(6)粮食委员会;(7)肃反委员会;(8)裁判委员会;(9)市政委员会;(10)卫生委员会;(11)文化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县苏维埃政府常委会下设各部。

通山县苏维埃政府在巩固苏区、建设苏区的斗争中,一是明确苏维埃政府的性质与任务。通山各级苏维埃政府是中共通山县委领导下的工农民主政权。基于通山县各级苏维埃政府这个基本性质,把“消灭一切封建剥削,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势力,进行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生活,使工农民主政权在全国取得胜利”作为基本任务。通山县各级苏维埃政府在县工农兵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无论是主席还是一般工作人员,都坚定不移地站在反帝反封建的立场上为通山工农大众勤勤恳恳地工作,把工农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各级苏维埃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领导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彻底摧毁封建山霸的垄断经济,实行耕者有其田;(2)对土豪劣绅、反革命分子实行专政,保卫了新生政权;(3)认真地执行党的各项经济政策,活跃苏区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4)动员青壮年参军参战,开展拥红扩红运动,扩大人民军队与建立地方武装,保卫苏区;(5)没收土豪劣绅封建山霸的财产,兴办公益事业。

二是定期召开各级工农兵苏维埃大会。民主选举各级苏维埃政府。按照《暂行湘鄂赣边境苏维埃政府组织法》规定工农代表大会(或称工农兵苏维埃),每年都要如期举行,在通山县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后, 1931年10月和1932年11月分别举行了第二次、第三次工农代表大会。1931年8月中旬,来自通山苏区200多个乡村的工农兵代表300人,在大畈白泥祠堂举行第二次全县苏维埃大会。会议改选了县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县苏维埃执委会由王洪文、邓寿山、许金门、张洪翥、徐作金、石丰玉、聂成元、谭省三、张云仙等9人组成。县苏维埃执委会推选王洪文、邓寿山、许金门、张洪翥、聂成元5人为常务委员。县苏维埃常委与执委分别担任县苏维埃政府各部部长。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王洪文,副主席邓寿山,军事部部长许金门,政治保卫局局长张洪翥,土地部部长石丰玉,财政经济部部长谭省三,文化部部长徐作金,粮食部部长聂成元,劳动部部长张云仙。1933年,通山苏区在县苏维埃执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自下而上举行了选举活动。代表名额按比例分配,在工人、农民、常备赤卫军(含县区工农游击队、模范连、县红军连队等)中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工会会员500人选举1名代表,农民1000人选举1名代表,常备赤卫军100人选举1名代表。代表们在县工农代表大会上民主选举县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县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产生常务执行委员会,按《组织法》规定执行政务。各区苏维埃选举大会纷纷召开。乡、村苏维埃不设常务执行委员会,其苏维埃政府由村民大会直接选举。乡、村主席任期一般都是半年,有的是3个月。

1931年,中共通山县委、县苏维埃政府根据湘鄂赣边特委的指示,深入开展土地革命。在土地革命中,执行“依靠贫农团(贫雇农),团结中农,反对富农”的政策。分配土地时,明确规定红军家属分好田好地(插上“红军田”的牌子),富农、没有逃亡的豪绅地主家属不分田,或分坏田、远田。将豪绅地主、富农的好房子没收,分配给贫雇农住。为了配合土地革命,各地开展了“清匪反霸”运动,镇压罪大恶极的山霸、豪绅地主,保卫土地革命的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划分阶级。各乡、村召开党团员会、贫雇农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土地革命的指示和划分阶级的政策,向群众公布阶级划分的标准:雇农——一无所有;贫农——有少量的田地、山林,主要靠卖长工、做月工过日子;中农——有田地房屋,耕牛农具齐全,自给自足;富农——田地多,自己种不完,租给穷人种,或请月工帮忙,有余钱剩米,放一部分租、债(如排楼乡规定有20亩田,放18串钱帐以上的农户就划为富农);地主——占有大量土地,自己不劳动,出租土地或雇长工,放高利贷,或兼营工商业,全靠剥削为生等等。再按照这个标准,讨论各家各户的应划阶级,然后由土地委员会集中研究决定后公布。

二是清理豪绅地主的财产房屋,分配给贫雇农。

三是没收、丈量和分配土地(没收土地范围,增加了没收富农土地,分配土地原则强调了按人口分配土地)。土地分配后,插签定界,签上写明田主、丘名、地名和面积等内容,再登记造册。

通山苏区在中共通山县委、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的这次土地革命,无地、少地的农民,失业工人和工人家属,有生活职业但不够生活的人员,都分到了土地。全县13个区,有10个区实行了土地革命。分得土地的总户数15335户,其中:中农635户,贫农5038户,雇农9662户。共计分得土地4万亩,农具367件,耕牛1865头,银元2681块。

苏区土地革命初期,由于强调按人口分配土地与执行反富农路线,伤害了中农利益。从1932年下半年开始,通山各级苏维埃政府贯彻执行省苏维埃政府土地部关于重分和整理土地工作的指示,检查了土地革命中,由于强调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所造成的有的劳力多的农户分得耕地少不够种,有的劳力少的农户分得耕地多种不了和侵犯中农利益的现象,进行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把被平分了的原是中农田地退还给原主耕种。对红军和干部家属分得的田地,村土地委员会组织互耕队,帮助其耕种。还成立督耕队,强迫反动家属、和尚、道士、尼姑和不务正业者耕种,自食其力。横石、黄沙、燕厦等区对山林进行了分配。

土地革命的开展,动摇和摧毁了通山封建主义统治的基础,给了地主、豪绅严厉的打击,农民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保卫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参军参战。像大幕山下的孟垅乡群众冒着生命危险,为坚持战斗在山上的红军战士乐祥喜等人送吃送穿达2年之久的事迹到处涌现。人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生产力得到了解放,生产得到了发展。土地革命前一亩田只收二、三担谷,土地革命后一般能打四、五担谷,农民的生活有了改善。

通山的土地革命虽然受党内“左”倾错误的影响,有激进的倾向,如按人口平均分配所有的土地,以及“地主不分田(强迫开荒种粮)”等等。但这是当时的历史环境决定的,总之,通山苏区的土地革命获得了绝大多数群众的拥护,通山县苏区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苏区的革命形势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图片源于网络)

(通山县史志研究中心供稿 )


(编辑:葛素文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