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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的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6月30日截止

还未办理的可要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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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6万元的减除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疫情捐赠”“学历教育”“继续教育”

等方面怎么扣除?

税务部门权威解答来了

一起来看攻略

疫情时发生符合条件的捐赠:

可以扣除

去年疫情突如其来,不少个人向有关机构、组织捐款捐物,而国家层面也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只要在办理年度汇算时,正确填报受赠单位、捐赠凭证号、捐赠金额、扣除比例等相关信息,即可在税前扣除该笔捐赠费用

学历教育:升学导致的跨教育阶段问题这样解决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本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亮点,其中,子女教育的扣除更是“热门政策”。在年度汇算填报子女教育扣除项目时,有些纳税人对升学衔接期间如何填报存在疑问。

根据据相关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

义务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

高等教育

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也可以享受扣除

如果需要跨教育阶段填报的,纳税人应新增一条最新阶段的子女教育信息,而不是在原先填报的那条子女教育信息中修改。

如何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提醒:别忘在6月30日前

完成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陈超提醒,规范办理年度汇算,能有效厘清个人年度收入,更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

对于已申报需要退税的,税务机关将及时开展审核,纳税人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关注退税进度;

已申报需要补税的,也应于6月30日前及时缴纳税款,避免产生滞纳金

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