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近日,市委组织部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印发《关于组织部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服务保障咸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十项措施立足组织部门职能职责,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务实导向,紧扣“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这个主题,从凝聚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选优配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干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能力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实绩考核、加强服务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围绕产业需求精准引才育才、推动人才资源向企业一线聚集、不断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引导市场主体加强党建工作、动员广大党员争当模范等10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打出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
严格落实“首个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制度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适时开展“我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什么”大讨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将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组织系统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带头依法依规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坚持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建设等经济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评先评优。选优配强专业部门领导班子,统筹用好公务员招录、调任、公开选调等方式,加大对急需紧缺专业的公务员、选调生、引进生招录力度。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纳入市、县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培训重要内容,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培训班,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助推产业发展等能力建设培训。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一批干部到民营企业实岗锻炼,适时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建设等经济一线挂职锻炼,积极选派领导干部到省内外先进地区和经济开发区跟班学习。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形成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结果,按权重计入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的综合考评分数,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且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进行记功奖励,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适当提高优秀比例。对综合排名末位的班子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服务营商环境情况的重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红旗党支部”评选和党员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追责问责、专项通报等手段,对优化营商环境涉干问题举报限期3个工作日办结。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甄别干部,经组织认定可给予容错减责免责。
深入实施“南鄂英才计划”“大学生引进计划”等引才计划,定期向发达地区开设“引才专列”,引进产业紧缺人才。鼓励龙头企业在发达地区建立“人才飞地”,鼓励各县(市、区)在咸宁高新区探索建立“人才飞地”,对“人才飞地”全职引进的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人才可享受我市有关政策支持。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南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院士专家咸宁行等人才品牌活动。建立民营人才信息库,每年举办优秀企业家研修班和重点企业技能技术人才培训班,支持龙头企业与省内外职业院校合作开设“冠名班”“企业新型学徒制班”。指导和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持续组织开展“咸宁工匠”“安康杯”等职业技能技术竞赛。
积极对接省级人才项目,组织实施“人才助企计划”,每年选派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到有需求的企业担任科技副总、金融顾问、人力资源经理、项目专员等,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推动院企共建产业发展研究院,用好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企业人才发展平台,提升企业发展后劲。
制定民营企业人才服务指南和代办项目清单,推广“人才贷”“金融氧舱”等金融产品服务。加快人才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组织开展“百员联千企”活动,定期为企业送信息、送政策、送服务。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多渠道筹集房源,扩宽入住范围,优化居住环境。
建强市、县两级“两新”工委,选好配强党建指导员、党务工作者、党组织书记等“三支队伍”,提升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数量和质量。注重发挥行业商会协会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服务非公经济组织政策落实。创新“两新”组织党建载体,聚焦党建引领赋能“一区一圈一街”市场主体发展,打造党建引领示范园区、示范商圈、示范街区,在服务营商环境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弘扬“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组织机关党员围绕争当模范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在服务市场主体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擦亮行业窗口”活动,引导企业党组织广泛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成立“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等,注重从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一线发展党员,积极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来源:咸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