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职提示和督查工作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陈如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堰市张湾区天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编办做好安全生产履职提示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求。近日,通山县委编办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开展工作提示提醒、全面进行履职督查,确保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专题研究部署。6月15日上午,县委编办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堰市张湾区天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编办关于做好履行安全生产“三定”规定职责提示的要求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求。对机构改革后全县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划分、职责运行机制等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决定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工作提示、履职督查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

及时提示提醒。6月15日上午,县委编办及时在县政务办公系统发布了《关于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工作提示》,提醒县直相关部门切实增强“三定”规定的法规意识,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后各部门“三定”规定中有关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分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全面督办检查。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域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于6月15日至19日,分2个小组,对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主要是检查党政机构改革后各相关部门履行“三定”规定中有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按照有关规定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完善机构改革后职责运行机制,落实落细落严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安全监管无死角、安全执法全链条。

(编辑:阮慧林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