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复评工作已开始,不按时复评将暂停待遇

通山县各位病友注意了,根据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复评和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咸医保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县医保局将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和职工门诊慢性病复评工作,其中城乡居民复评病种为9个,职工为11个,目前通山职工慢性病符合复评病种4个(重性精神病、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职工慢性病患者符合以上4类病种的,请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带上慢性病手册以及近2两年住院病历或门诊复查病历,到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20号医保窗口填写复评表格(见文件附件),60岁以上可以由亲属代办,超过复评时间将暂停门诊慢病待遇。(城乡居民慢性病复评时间另行通知)

附:《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复评和退出管理办法》


(编辑:谭梦星  编审: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