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促进自然生态良性循环通山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

 通讯员李姗姗报道:通山县自2008年实施石漠化治理项目以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实时监测、及时验收兑现等措施,累计治理石漠化面积335.2平方公里。通过治理,全县项目区内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以改善,促进了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

通山县位于鄂东南边陲,国土总面积241690公顷,境内地貌构成为“八山一水一分田”,据第二次岩溶区石漠化监测调查显示,全县岩溶区总面积54517.6公顷,其中石漠化面积30305.9公顷,潜在石漠化面积22965公顷,非石漠化土地1246.7公顷。

据了解,自项目实施以来,该县共计人工造林3466公顷,封山育林19677公顷,封禁保护278公顷,有效增加了乔灌木覆盖度,改善了森林质量,提高了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达到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的保护作用。

心血浇出万顷绿,一沐春风天地新。随着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项目区石漠化状况恶化的态势得到了根本性扭转,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项目建设以来,全县共新增林地面积3466公顷,提高森林覆盖率1.92%,每年减少水土流失达14万吨,增加水源涵养40万立方米。同时,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稳步实施也为当地群众提供了大量植树造林、抚育管理的工作机会,帮助他们直接增收,实现脱贫致富,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项目建设中得到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