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黄文桦)通山县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土地纠纷和项目“落地难”问题,助力项目建设,有效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路乡是通山县新城区建设和工业项目布局的主阵地,山口村和洞口罗村又是重中之重,由于部分土地权属不清,影响了项目落地。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了解情况后,立足职能优势,主动担当作为,收集固定证据,化解土地纠纷,明晰土地权属,促进了项目落地,回应了群众和项目业主的期盼。
大路乡山口村12组组长范传民说,“该组与洞口罗村3组关于‘蘑菇山’林权争议已有七八年之久,两个组群众之间纠纷不断,虽然上级政府和部门多少深入实地调处,但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今年启动党史学习教育后,我们又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递交‘蘑菇山’地块权属裁决申请,没想到2个月时间,我们就拿到了县政府的处理决定书,彻底消除了两个组群众之间的隔阂,保障了眼镜厂、门窗厂等一批项目顺利落地。”
根据该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登记股股长阮涛介绍说,“‘蘑菇山’林权争议得到裁决,得益于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分管局领导统筹协调。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双方当事人实质权属证据较少,不齐全。我们立即协同县林业部门3次到争议地勘查,发现该争议地块既有林地,又有零星耕地,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裁决程序较为繁琐,迅速向局党组成员、副总督察徐于华作了汇报。徐督察要求我们以诚挚的为民情怀对待该权属纠纷,带领专班查阅林业部门原始资料,档案局林权档案、经管部门的承包地档案资料、国土部门土地调查等相关数据,采集年龄较大、熟悉该争议地历史情况的村民笔录20余份,组织召开争议协调会3次,还原了实事真相,固定了证据链条,再报县政府作出权属认定的。”
据了解,自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通山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把“解决土地纠纷、推进项目落户”作为主抓手,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创造裁决条件,消除争议,促进项目落户。截至目前,该局共调查报请裁决权属事项8件,其中林地确权5件。
“裁决不是最终目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群众之间的争议,促进项目落地,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徐于华说。
近期,徐于华带队回访“蘑菇地”争议双方,胡得发激动地说:“徐督察,不管处理结果对我们是否有利,我们对你单位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吃苦精神是非常满意的,我代表全组村民诚挚感谢你们。”
(编辑:葛素文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