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程修颖、阚丽莎、吴莹报道:为提升青年检察干警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促进成长成才,7月22日下午,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青年干警案例研讨会活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利出席活动并做指导。活动由该院检务督察专职人员程修颖主持,全体青年干警参加。
本次研讨会选取了一起具有争议的真实案例,案例以证据列举的形式呈现,参会干警针对给出的证据,围绕事实叙写、证据审查分析、定罪量刑等方面依次进行发言。一场各抒己见的案例分析研讨活动拉开帷幕。
“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搜查罪”“不构成刑事犯罪”……不同观点的激情碰撞,每个观点不尽相同却也自圆其说,法律的魅力引导大家发散思维,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事实,弥补知识短板,充盈知识体系。
“行为人李某某、陈某某仅仅是出于‘哥们义气’对李某甲进行殴打,此时该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教训一顿是主要目的,并非以暴力控制或暴力威胁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在本案中,陈某三人对李某甲实施殴打,然后搜身,并对李某甲摩托车进行搜查,拿到了李某甲的手机。这个过程,在客观方面确实与抢劫非常相似。但是我们应该辨析二者主观方面的差异,避免客观归罪……”
“本案起因很明确,行为人目标明确,不符合寻衅滋事罪主、客观要件……”
“本案中的手机就是电子信息存储设备,行为人将手机拿去翻阅、检查、搜查,是非法搜查行为的一种表现……”
“这次的案例选得很好,虽然案件很平常,但是具有争议性,大家都能够用心去准备,通过‘以案说法’互动切磋、智慧碰撞,切实达到了以研讨提素能的目的,引领了青年干警全方位、多角度思考相关法律理论和实务知识。”听完青年干警的发言后,陈利检察长进行了点评,对青年干警们主动思考和热烈研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该案的焦点发表了个人意见。
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年干警强则检察事业强。陈利检察长寄语,希望全体青年干警要不忘检察初心,要有朝气、锐气、虎气,争优创先“比学赶超”,争做检察业务全才,要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大学习、大讨论的良好氛围,以开展“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为抓手,为检察工作争先进位、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青年智慧、青年方案、青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