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保护区、风景区、开发区工委、管委会、 管理处,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 (局级单位),各人民团体: 《通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工作 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组织实施。
中共通山县委办公室
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2日
通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 保护的引导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结 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通山为导 向,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实施治 超治限治砂治乱,统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突出问题治理,着力解 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美丽通山建设水平。
二、攻坚目标 以超载超限、非法采沙制砂、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占地 毁林、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党政主导、部门主抓、 全民参与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攻坚,集中解决生 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通过“百日攻坚”,切实铲除社会乱象, 提升我县环境质量,让绿色崛起成为通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 色。
三、攻坚时间 2021 年 9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0 日)。制 定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动员部署“百日攻坚”行动,明确目 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掀起整治高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12 月 10 日)。
按照方案要求,各专班集中开展整治攻坚,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领 域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 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月 31 日)。
对前期整治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对各类整治问题进行回头看,巩 固提升行动效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防止问题反弹。
五、组织领导 成立通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指 挥部,负责此次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
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政 委:陈洪豪 县委书记 指 挥 长:
刘子恒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石 聪 县委常委(挂职)、九管会工委书记
金大德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提名人选
潘 登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杨 奇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提名人选
焦汉雄 县政府副县长
陈绵主 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
成 员:
游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克胜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来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正确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盛学农 县司法局局长
林德邻 县公安局政委
乐有忠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程 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夏生 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党组书记
宋骄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程景家 县住建局局长
刘兴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石裕刚 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赵爱民 县林业局局长
金绪阳 县税务局局长
陈英豪 县城发集团董事长
阮英友 通羊镇党委书记、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焦德胜 大路乡党委书记
徐良开 大畈镇党委书记
程国剑 黄沙铺镇党委书记
金 辉 慈口乡党委书记
陈 东 燕厦乡党委书记
谭 禛 洪港镇党委书记
张晓丹 闯王镇党委书记
陈国宁 厦铺镇党委书记
陈文斌 杨芳林乡党委书记
曾 斌 南林桥镇党委书记
朱 镭 九宫山镇党委书记
谢志明 富水湖管委会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负责组织本次攻坚行动,由焦汉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夏生 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 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攻坚行动落实。
(一)治超治限治砂治乱工作专班。开展治超治限,严厉打 击超载、超限、抛洒滴漏、酒驾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通行;开 展治砂整治,对全县的制砂厂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分类整治。对 未合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制砂企业一律进行依法关闭,并拆除加工 设备;开展“散乱污”经营主体整治,通过“绿色转型一批、调 整整合一批、依法关闭一批”等措施,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责任领导:潘 登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 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税务局、县 城发集团、县供电公司及各乡镇。
其工作职责如下: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检查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和监督消除违 法行为,对非法改型车辆的处罚、重点源头单位的“三不进场三 不出场”规定的落实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负责检查运输车辆凭 票通行;
2.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严厉打击涉河湖非法采沙制砂行 为,建立河道采沙制砂管理长效机制;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河湖管理范围以外的非法采 沙制砂行为、违法用地等问题进行查处;
4.县公安局:负责检查车辆,对违规车辆及驾驶员实施处罚 和计分;负责维持秩序,打击强行冲卡、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负责执法现场治安维稳工作和检查运输车辆凭票通行;
5.县发改局:负责对盗采河沙涉嫌犯罪的及时组织破坏价值 鉴定;
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对已发放企业营业执照但无合法 经营场所的制砖、制砂、堆料场经营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查实无 照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
7.县林业局:负责对违法毁林问题进行查处;
8.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负责对全县砂石行业企业进行 分类整治,督促证照齐全企业规范排污行为,对无证经营企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查处;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问题进行查处;
10.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违规建设等问题进行查处,拆除 生产设施、设备和违法建筑,负责对抛洒滴漏、乱停乱放、乱搭 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1.县税务局:负责核查相关企业、人员纳税情况,对偷税 漏税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12.县城发集团:负责没收矿产品的扣押、存放和运输;
13.县供电公司:负责切断违法企业生产用电,拆除供电设施;
14.各乡镇:做好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过程中的维稳工作。
(二)生态修复工作专班。编制全县矿山生态修复规划,制 定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分类指导,统筹推进。 责任领导:焦汉雄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发集团。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县应急管 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市 场监管局及各乡镇。其工作职责如下: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政策支持, 并办理矿山生态修复相关行政许可,开展矿山资源储量的核实和 开采情况调查工作;
2.县城发集团:负责组织实施矿山生态修复相关事宜,按上 级确定的时限完成修复任务;
3.县林业局:负责矿山林地破坏调查取证工作,并办理矿山 生态修复相关行政许可;
4.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负责矿山生态环境破坏调查取 证工作,并办理矿山生态修复相关行政许可;
5.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矿山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调查取证工 作,并办理矿山生态修复相关行政许可;
6.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矿山水土保护情况调查取证工作, 并办理矿山生态修复相关行政许可;
7.县司法局:负责为矿山调查执法工作提供司法援助;
8.县公安局:根据工作专班移交调查取证材料,依法给予严 厉打击;
9.县税务局:负责核查相关企业、人员纳税情况,对偷税漏 税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调查关闭矿山企业证照办理相 关信息;
11.各乡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配合工作专班开展调查执 法工作,协调处理当地矛盾纠纷。
(三)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含小水电)综合整治工作专 班。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小水电退出 为重点,着力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责任领导:陈绵主 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九管会、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县城发集团、闯王镇及相关乡镇。
其工作职责如下:
1.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法对饮 用水源地等禁养区规模养殖场进行关闭拆除;督促畜禽养殖企业 对粪污实行综合利用;
2.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3.县水利和湖泊局、相关乡镇:负责小水电整改退出工作, 特别是石凯、安平二级、安平三级、集潭一级、集潭二级、太阳 等 6 个小水电站的整改退出工作,必须按序时推进整改;
4.县城发集团:负责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补偿资金落实;
5.九管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闯王镇:负责做好生态环 境部交办遥感监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高湖村朱家湾鹅卵石压占 农地问题)。 (四)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督查督办工作专班。将督查督 办贯穿于本次攻坚行动的始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 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督办,确保行动效果。 责任领导:杨 奇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提名人选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 工作专班抽调专人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实地督查,及时掌握 了解行动进展情况,每周进行一次问题汇总,通报进展情况。对 在督查中发现的整治效果不明显的点位实行挂牌督办,下达督办 通知,限期督办整改到位。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干部职工不作为、 乱作为、徇私舞弊等问题,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生 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机构,加强 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部署,切实抓好工作计划、责任、人 员、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形成整治合力。各工作专班、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 分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工作之间的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 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充分发挥 群众主体作用,组织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参与,全域推进”的 整治氛围。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优秀案例和做法,不断巩固 行动成效。
(四) 严格督查考核。将“百日攻坚”行动成效作为年度 考核重要内容,加强一线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实效。县生态环境 保护突出问题督查督办工作专班将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 办,督办情况形成专报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治过程 中发现存在利益输送及整改工作不力、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 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中共通山县委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