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司法局组织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徐卫)“旁听庭审活动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是一场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体验。”庭审结束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方宏来说。10月21日下午,县司法局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住建局等26位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到通山县人民法院参加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为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加快建设法治通山,通山县司法局每年联合县法院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本次旁听的行政诉讼案件是原告杨某诉被告通山县应急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乐有忠到庭应诉,庭审主要围绕杨某就县应急管理局是否依法履职进行法庭调查和展开辩论。庭审中杨某对行政奖励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合法性审查,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聆听并思考双方的意见和陈述。最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下一步,通山县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化培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强化依法行政的工作意识,规范为民办事流程,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工作实处。

(编辑:葛素文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