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羊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通告书

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为进一步营造我县城区良好交通出行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道路交通文明、有序、畅通,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通羊城区持续开展为期70天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未停在停车位内、未完全停在停车位内、占用盲道、未按箭头方向停放的车辆,一律贴单处罚;对违规停放的“僵尸”车一律拖走,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对非法加装遮阳篷的一律拆除;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违法行为人一律接受交警的安全教育,戴红帽、持小红旗参与交通执勤。

三、载人无牌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在城区禁行道路通行的,一律扣留车辆。

四、严禁未取得城区通行证的货车进入主城区,严禁大货车超载、抛洒遗漏、带泥上路。

五、对闯红灯、闯禁行、逆行、车窗抛物、不礼让行人、不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六、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自觉停在路沿石上停车位内,停放规范整齐。

七、对违法的车辆、驾驶人、行人将通过县广播电视台、“通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曝光;对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所属单位加强教育。

特此通告!

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10月

(编辑:葛素文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