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联合地方政府和成员单位,就建立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细化政策措施,制定了《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并于今天(19日)发布,《意见》就加强相关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共十三条具体措施。
一是充分拓展宣传阵地。明确指出,要通过防非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单位、进机构网点等办法,实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全覆盖。要加强对老年、低收入等群体的关心关爱,严防社区弱势群体遭受非法集资侵害。要特别注意城乡接合部、拆迁地区、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区域,运用多种方式,确保责任到人、宣传在先、入脑入心。
二是大力拓宽宣传渠道。强调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作用和新型网络社交平台重要生力军作用,持续拓展群众身边的宣传渠道,不断提升宣传的传播力、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三是突出关键节点。以每年6月为宣传月,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宣传月品牌效应。利用元旦、春节以及地方特色节日等有利时机,借助金融知识普及月、敬老月、“3·15”消费者权益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全国性活动,依托各类宣传教育基地,壮大宣传声势。
四是加强机制建设和组织保障。要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考评、政务目标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评等重要内容,精准设置考核指标,加强督促指导,以评促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意见》就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提升队伍能力、完善考核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以确保相关各方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内生动力和主动意识,坚决遏制风险高发态势,彻底铲除非法集资土壤。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