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清廉通山建设,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通山建设的认同和支持,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创、全民共享的新局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决定在全县开展清廉通山建设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截止12月8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各清廉载体牵头单位报送宣传标语不少于10条,责任单位不少于5条,其他单位不少于2条。
三、征集作品要求
(一)参照清廉通山建设“1+7”工作布局,可围绕清廉通山建设、清廉机关建设、清廉企业建设、清廉学校建设、清廉医院建设、清廉村居建设、清廉家庭建设、清廉文化建设任一方面内容。
(二)主题鲜明、形象生动,体现通山特色,凸显清廉内涵,富有感召力和感染力;简要凝练、高度概括,易于被公众接受,便于记忆传播。
(三)字数不超过20字,可附200字内说明。
四、征集规则
(一)投稿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作品内容相同者以发送时间先后为准,后发者为无效作品。
(二)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
(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原则。
(四)投稿踊跃的单位,建议可在单位内部组织类似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参与积极性。
五、征集流程
(一)搜索关注“清风通山”微信公众号获得投稿资格。
(二)12月1日-12月8号,投稿者在“清风通山”微信公众号线上提交作品。
(三)12月10日-12月16日,经过初评选出50条标语,进行线上投票环节。
(四)12月10日,专家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分类评审。
(五)评分方式:总分由线上投票分值与专家评审小组分值两项合计依高到低获奖。(投票数×0.01分值,最高30分,专家评审小组评分70分)
(六)活动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8名,入围奖16名,给予一定稿酬奖励并颁发证书。(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入围奖300元)
(七)联系方式:若有疑问,请联系县纪委监委宣传部,0715-2360522。
清风通山微信公众号
(编辑:谭茜 编审:邓文义 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