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长城保护条例》即将施行 上千公里长城将设专人看护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近日通过的《宁夏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为宁夏加强长城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挖掘长城文化内涵和时代精神等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条例》对于挖掘长城文化蕴含的伟大精神内涵和时代精神、阐释长城文化价值,将起到重要作用。

宁夏有“长城博物馆”之称,经国家文物局认定现遗存有战国、秦、汉、隋、宋、明各代长城,可见墙体总长1038公里,量大、点多、线长、面广,遍布全区19个市、县(区)。为强化长城保护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长城保护立法调研,实地走访长城重要点段,广泛征求了专家学者等社会相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条例》立足宁夏长城保护实际,按照保护好、利用好长城的总体要求,明确和完善了长城保护责任和体制机制、突出了长城文化价值的发掘、规范了长城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还将每年5月18日确定为宁夏的长城保护宣传日。

《条例》建立健全了长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对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标志、建立长城档案、设置长城保护机构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行长城保护员管理制度,聘请长城保护员对长城进行看护、巡查,并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给予补助。

针对破坏长城本体及其环境风貌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攀登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将有可能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长城保护范围内修建坟墓、种植危害长城安全的植物或者依托长城建造建(构)筑物的,情节严重者,个人最高被处以5000元、单位最高被处50000元罚款。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