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覃治伟)12月6日一大早,通山县鑫炜石材厂负责人谭崇斌来到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激动地说道:“非常感谢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我们的包容与理解,让我们企业免予了约10万元的罚款处罚,为我们节省了一大笔开支,我们终于可以轻装上阵,开足马力谋发展了”。
今年11月份,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通山县鑫炜石材厂存在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相关信息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新《固废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给予5至20万元的罚款处罚,这对通山县鑫炜石材厂这样的小型加工厂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罚单,也给企业生产发展带来了一定压力,且增加一些负面影响。
结合实际,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部门大胆创新,率先突围,早在今年4月份出台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该政策精神,像鑫炜石材这样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免予行政处罚。为此,该企业刚好赶上了优化营商环境宽容政策的红利,免去了约10万元的行政处罚,顺利“逃过一劫”。
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优化营商环境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头等大事,出台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政策就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甩掉思想包袱,凝心聚力搞经营,谋发展。今后,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从思想上破冰,从实干中突围,出台更多惠民政策,推出更多便企举措,不断为企业减压降负。
(编辑:葛素文 编审:邓文义 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