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安徽省阜南县交警联合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在道路上依法查处、纠正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变更车辆外部结构等违法行为。 本报通讯员 吕乃明 摄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看着身边一辆辆电动自行车轻而易举地就超越了自己,陈少华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车上的电子码表,数字显示速度是24(公里/小时)。这意味着,那些超过他的车辆,恐怕都违反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要求。
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也被称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其中对电动自行车有严格的标准限制——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带有脚踏骑行装置。
“新国标”中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对速度的限制,但出于各种原因,不少人对电动自行车有较高的“速度需求”,现实中电动自行车改装提速屡禁不止。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海波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电动自行车改装限速除了不符合“新国标”外,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速度快容易酿成交通安全事故,改装后的非原装控制器会对电池等其他配件造成影响,电池超标改装更可能酿成火灾等惨剧。
黄海波建议通过完善国家立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增加禁止电动自行车改装的相关条款并加大惩处力度来遏制“疯狂”的电动自行车改装。
改装乱象仍然存在
从门前停放的一排排电动自行车不难看出,这家位于北京市东五环外的销售门店生意不错。这家店确实“小有名气”,在这里除了可以挑选一辆心仪的电动自行车外,还有“机会”在店员帮助下,提升车辆速度。
之所以说有“机会”,是因为现在只有熟人推荐,店家才会为客人提供改装业务。如果是脸生的客人,则会明确告知不提供改装业务。
“最近对电动自行车改装查得比较严,我们不敢大张旗鼓地做。”店主向记者透露,2019年“新国标”实施后,北京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内“超标车”可发放临时牌照,那时改装业务比较多。今年10月31日之后,北京临牌电动自行车不再允许上路,随之也开始严查。
记者走访调查北京的一些电动自行车车行后注意到,当前电动自行车改装业务确实“有所收敛”,走访的4家车行中有3家品牌专营店均明确表示店内不提供改装业务,并告知记者改装后不但无法上牌,上路也有被查处扣车的风险。一家综合型门店的店员则表示店内改装业务“暂停”,想要提速,建议购车后先上牌,之后再去电商平台购买控制器,自行学习破解教程,或者过段时间再来店里“升级”。
记者以“电动车提速”“电动车改装”等关键词在电商平台进行搜索,均无产品显示,但输入“电动车 速度”关键词后,仍能搜索出一些出售电动自行车控制器的商家。在一家月销量200+的店铺评价区,很多用户都给予好评,称在店家指导下安装成功,速度成功升到了60公里/小时。
为了应对检查,有些商家还研究了“提速防查”功能。郭鹏的电动自行车就是在自家附近的一家店进行升级改装的,不管车辆实际速度多快,码表上最高只显示25公里/小时,这样即便在一些检查中让车轮空转,也不会暴露实际速度。
“速度越快耗电量越大,多数提速的车子也会同时更换电池。”郭鹏就在店家推荐下更换了一块容量更大的电池,但安装时老板提醒他,由于这块电池不是“原装”的,因此要对车辆的电池槽进行部分改装。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电动自行车改装提速算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一家车行的张姓店主对记者直言不讳,街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很多都远超25公里/小时的限制时速,毕竟电动自行车不会像汽车那样容易因为超速被摄像头拍到,很多“有需求”的人都会提速。
外卖员、快递员就是这部分“有需求”人群中的“大头”。一名刘姓外卖员就向记者直言,25公里/小时的速度难以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当前他骑的车是去年购买的,上完正式牌照后就在电商平台购买了控制器和电池,然后在网上“自学”改装,现在速度和续航时间都有所提高。
据小刘透露,为了多装东西,有些快递员还会选择在电动自行车上添加额外支架,但由于这种外形改装比较容易被查,因此现在改得并不多。
改装后“风驰电掣”的电动自行车不仅因速度快容易酿成交通安全事故,更换的电池也极易造成火灾等更为严重的后果。
据介绍,私自加装的电池大多没有品牌和参数,外观粗糙、质量堪忧,有的就用铁链子固定在脚踏板处,安全隐患极大。
血的教训就在眼前。2020年8月8日清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陵村小区一栋居民楼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造成楼上3名住户不幸遇难。
记者了解到,着火电动自行车是卢某从他人处“二手”购得,为增大续航里程及提高行驶速度,卢某对这辆车的电池组结构及控制电路等进行了改装。经鉴定,火灾火源系卢某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踏板处,起火原因为“该电动车踏板处的电池仓被改造后失去密闭、固定功能,从而在电池发生故障起火后向外飞溅引燃周围的电动车”。
多地立法禁止改装
面对“疯狂”的改装,地方立法开始出手。
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拼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非法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禁止在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上加装伞架、车篷、挂架,加装或者改装座位(儿童安全座椅除外)等。
记者注意到,此前不少地方出台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法规中都对电动自行车改装作了禁止性规定。比如《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禁止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改装电动车上路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销商经营改装或者拼装的电动车要由工商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多地立法中也明确禁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
但黄海波注意到,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改装的规定在国家立法层面存在欠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禁止改装机动车的内容,但没有关于禁止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具体条款。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巨大且改装后带来的危险隐患极大,黄海波建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时增加禁止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条款。
“这对于解决改装电动自行车问题以及实际执法管理具有积极意义,也可以更好地为地方立法及行政监管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在黄海波看来,要想遏制改装电动自行车,应当考虑综合治理,并加强政府监管、执法以及处罚力度。首先,要从源头进行治理,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管,防止改装电动自行车进入销售市场。其次,要加强对改装环节的监管,杜绝违法违规改装行为的发生。最后,要加强对使用环节的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违法改装的商家和骑乘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威慑力。
针对快递、外卖行业改装情况多发的问题,黄海波认为,相关企业要加大对员工电动自行车的检查力度,定期抽检,及时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此外,应考虑设定更为科学、相对弹性的配送时间制度,从源头消除配送员想要改装车辆提速的念头。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