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幼儿园“大班额”教师需持证上岗,武汉出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武汉市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近日出台。行动计划提出,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3年,武汉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保持在80%以上。到2023年,武汉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标配足配齐教职工,实现教职工100%持证上岗。



逐年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

行动计划提出,坚持逐年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利用国有资产,创新模式举办公办幼儿园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着力推动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辐射带动乡村幼儿园建设。现有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得改制、撤销。

规范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确保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不足50%的城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幼儿园。

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幼儿园,在税费(租金)减免等方面给予其扶持。严格依标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待遇。对公办幼儿园教师,要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坚持把师德摆在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评价的首要位置,严肃查处违反师德的行为。鼓励城乡幼儿园教师交流、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公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教,将幼儿园教师到乡村幼儿园或者薄弱幼儿园任教1年以上(含专职交流)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的基本条件。

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大班额”

行动计划提出,全面监管,规范办园行为。全面落实幼儿园常规管理,保障园内各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到位。完善校园安保“五个一”制度建设(一校一警、一键报警、一支队伍、一组装备、一套机制),完成平安校园建设“4个100%”目标(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护学岗设置达到100%)。

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有关责任人终身不得办学和执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按照办园规模招生,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大班额”。

根据国家制定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武汉将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建立专业化质量评估队伍,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