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论是办理营业执照、办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登记,还是提供知识产权受理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通信用办〔2024〕2号关于印发《通山县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实施方案》的通知县直相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若干措施(2024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8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政府公信力、优化政务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争创湖北省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先行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