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柯国强)日前,通山县公安局经认真细致的走访调查取证,成功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的治安行政案件,将涉嫌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6月23日16时许,以朱某(男,汉族,现年32岁,通山县慈口乡潘溪村人)为首的十多名群众,因其亲戚彭某非正常死亡赔偿金未赔付到位,将骨灰盒和遗像摆放在信访局大厅进行非法上访,并燃放鞭炮,干扰信访局的正常工作近两小时,严重扰乱了单位工作秩序。
县公安局接报警后迅速指令治安大队出警处置。治安大队警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确认了朱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为惩治违法,警醒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通山警方决定对朱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经过民警耐心教育,朱某对自己的不法行为后悔不已。
警方提示,公民如有上访诉求,须要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法渠道、理性方式表达诉求,做到依法有序信访。对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编辑: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