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怨夫妻为孩子和平分手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陈继井)近日,县法院通过调解方式,让一对互怨夫妻和平分手。

据了解,原告徐某与被告徐某兵在2009年11月期间经网络认识,并于2010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因性格不合,夫妻感情不和,并引发原、被告双方的父母以及家庭产生较大分歧。原、被告两人从2013年10月开始分居,2017年1月9日原告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县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希望原、被告能够破镜重圆、重修旧好。但原、被告夫妻关系至今仍未改善,为此原告再次起诉离婚。

审判一庭庭长李德昭作为主审法官,在充分阅读卷宗、深入了解案情之后,认为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但是希望原、被告多为孩子着想,能够心平气和的离婚。为此,李庭长多次约见原、被告以及他们的近亲属,耐心的向他们劝解,希望他们能从关爱孩子的角度出发,消除原、被告两家人的怨气,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最终,李庭长的真诚打动了原、被告及双方家庭,原、被告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通山法院在审理家事案件时,从维护社会稳定,弥合家庭亲情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真诚劝导,耐心释法,全力和解;对确实无和好可能的引导和平分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编:徐微 编审:乐有钦 唐尚伟

(作者:陈继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