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县检察院对暴力索债行为说不

通讯员阚丽莎、程修颖报道:近日,通山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暴力索债的4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建议公安机关追捕2名犯罪嫌疑人。

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独自或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替他人讨账(包括赌债)或以不正当理由向他人强行索要财物,先后作案4起,致1名被害人轻伤二级,涉案金额数万元;无故殴打他人,作案2起,致6名被害人轻微伤。

2018年8月13日,该县公安局向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宋某某、陈某、方某某。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全面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和证据,并与侦查人员及时沟通补充了相关证据,对个别案件事实作准确定性。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还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沈某某也参与了暴力索债、强行索要财物的犯罪事实。

8月16日,本着从严从快打击的原则,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宋某某、陈某、方某某,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建议追捕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沈某某。

这是通山县检察院从快处理、从严打击暴力索债行为刑事犯罪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已批准逮捕涉恶案件6件20人,追捕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