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全媒体记者 施仕寨)11月26日,县畜牧局严肃查处一起使用泔水饲喂生猪案件,依法给予当事人朱某5000元的行政处罚。
11月25日,县畜牧局执法人员在通羊镇范家珑村检查时,发现该村一养殖场内有约1吨的餐余泔水,猪圈外几个大桶内盛放着面条、莲藕等餐余剩饭和用于给猪添加泔水的大铁铲。
县畜牧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现场对其进行询问。经调查,当事人朱某在已经收到《通山县生猪养殖场(户)防控非洲猪瘟告知书》,并签订了《通山县生猪养殖场(户)防控非洲猪瘟承诺书》,明知使用泔水饲喂生猪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月亮湾拉运泔水饲喂生猪。按照有关规定,县畜牧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养猪厂内饲养生猪230头,多个猪圈内放着由玉米粉和泔水,朱某等人从月亮湾运来泔水,不经高温消毒等手段处理,将泔水和玉米粉搅拌后直接喂给生猪食用,严重违反了《通山县生猪养殖场(户)防控非洲猪瘟告知书》等相关规定。
养殖场内,执法人员和记者还发现,该养猪厂养猪粪便无处理直排,猪粪便已形成几十平米的粪便池,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编辑:谭茜 编审:唐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