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单位及广大市民:
为春节期间保畅通、保秩序、保卫生,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干净、整洁、祥和、有序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在门前摆摊设点售卖商品,遵规守法,文明经商。
二、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驶,保持道路畅通、秩序井然。
三、 严禁乱扔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严禁乱贴乱画、散发小广告、乱晒乱挂,确保街道地面和立面整洁有序。
五、严禁损坏园林绿化地带、市政设施,确保城市设施功能完好。
若违反上述规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暂扣违规物品。
通山县“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