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记者 王谦 通讯员 王沁)2月22日,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对一起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朱某出庭接受审判。
经审查,自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朱某通过使用虚假经济合同的方式,先后多次从县农商行、农业银行等骗取贷款共计700万元,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6年4月7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庭上,被告人朱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没有做任何辩解,对指控事实不持异议,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通过依法查办骗取贷款犯罪案件,既能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又能有力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诈骗贷款犯罪的高发态势,维护金融信贷市场秩序,为通山经济社会保增长、促发展、惠民生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稿件来源:通山电视台 编辑:徐微 编审:乐有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