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林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助力南林桥镇平安创建工作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张坤)为了深入学习并贯彻执行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县司法局南林司法所在南林桥镇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前期组织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在线上学习《社区矫正法》,全员积极参加咸宁市《社区矫正法》知识网络竞答,全面了解法律法规。为了释疑解惑和检测学习效果,6月15日南林司法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和交流检测活动。

一大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标语下,南林辖区内所有(除1人病重卧床之外)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司法所余威同志的点检。余威同志首先强调了社矫管理的纪律,要求全体队员依法管理,守法做人;接着就目前特殊环境下的南林社区矫正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并就市局、县局对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社会力量参与、电子定位监管、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解读,希望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市局、县局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然后在会议室为大家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讲解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等内容进行了解读。随后吴仙娣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部条文,大家在学习条文后对不懂的地方进行交流和释疑。最后发放《社区矫正法》试卷,大家利用学习到的知识认真答题。学习过程持续了3个多小时,全程严肃、认真、规范。

利用司法所工作人员批改试卷的空闲时间,社区矫正人员在司法所大院拿起铁锹扫帚,挥锹铲草,打扫楼道卫生,清除街道边垃圾杂物,用实际行动践行学习精神。

通过集中学习后,他们纷纷表示,过去他们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在通山县南林桥镇政府和通山县司法局的关怀、帮助下,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他们重拾信心,积极参加劳动生产,逐渐融入社会。通过此次学习,更加深入了解了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高了法律意识,将更好地进行社区改造,回归社会,造福社会,为南林桥镇平安创建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刘正杰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