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重拳出击 联合执法通山驰而不息保护富水湖生态环境

通讯员徐世聪、陈胜锴、梅载舟报道:10月28日凌晨4点半,通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富水湖管委会执法大队、湿地公园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富水湖大畈水域开展突击执法行动,全力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为长江禁渔行动贡献通山力量。

据悉,此次突击执法,由市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署,分为三个执法小组(水上2组、岸上1组),此次行动共扣留非法捕捞渔船1艘、收缴密眼网具4条、渔获物0.75公斤(已当场放生),打击、震慑了非法捕捞渔民的气焰。

2015年来,通山县委县政府把保护富水湖水生态环境,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施了取缔网箱和围汊养殖等一系列行动,有力恢复了富水湖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央总体部署,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

富水湖是长江中游下段南岸一级支流,属于全面禁渔范畴。通山把富水湖禁渔工作纳入长江大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绷紧心弦抓保护,驰而不息抓执法,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全面转好转优贡献力量。

该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成立4个库区拆围清零工作专班,全力配合乡(镇)政府对尚未拆除的网箱、围汊、水上渔家乐、简易棚屋等违建设施进行清理;对富水湖流域内在册捕捞渔船及无证捕捞渔船全部上岸,拆解到位,并加强对非捕捞用途“三无船舶”的登记、确认、检验及监督管理。

同时,该县强化联合执法监管,由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和湖泊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常态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灵活运用好各种法律手段,严厉打击任何非法捕捞行为,对非法捕捞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全力摸清富水湖内野生鱼地下交易场所,开展常态化打击行动,延长执法链条,不给贩卖交易任何机会;对餐馆酒店招牌上出现“富水湖翘嘴飴”、“野生鱼”等字样的,一律强制清理,涉及加工经营的服务项目一律下架。

据统计,截至10月28日,该县共拆解注册渔船658艘,收缴“三无”涉渔船舶2392艘,登记生产生活用船1071艘,清理遗留钢架网箱850平方米、围汊4处,强制拆除水上违建棚屋、钓台27座,富水湖禁渔禁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该县将全面实行“四清”工作(清船、清网、清湖、清江),力争早日实现“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