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局县域文明指数落实工作情况汇报

多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在组织上,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紧扣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细化了任务目标,夯实工作职责。管理上,修订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并由工作小组牵头,定期督查考核。在宣传上,召开动员会,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画等文明创建标牌,多宣传、多动员,促使职工人人知文明之理,个个行文明之事,多措并举,有力推动了我局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汇报如下:

(一)文明旅游。结合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机融合,在全县文化旅游企业中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文化旅游行业“创文”各项工作的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期间共检查网吧97家次,娱乐场所83家次,旅行社12家。落实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对旅游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教育引导游客出行之间传播文明。我局通过固定广告牌、电子屏幕、微信平台等方式对过往游客进行文明旅游宣传,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及宣传牌15块,向过往游客发放文明旅游宣传页40000多份。通过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提升了广大游客的文明意识,营造了文明和谐的旅游氛围,从而进一步塑造我县文明旅游形象。

  (二)公共体育设施。实现村村建有文体广场,配套篮球架、乒乓球桌、健身路径等体育器材,300人口以上的自然湾实现全覆盖。15分钟健身圈城市社区覆盖率100%,农民健身工程在乡镇和行政村覆盖率100%,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场馆总数1499个,其中户外运动场馆(点)1435个、室内场馆64个,总面积约77万平米、人均面积2. 04平米。

(三)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着力推进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新建和改扩建,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县聘乡用”政策,解决了乡镇文化站人员不足问题;大力建设公共文体设施,建成187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17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镇村两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工程建设,实现了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体育健身设施村村全覆盖,基层文化阵地日臻完善。

(四)群众文化生活。县文化馆的多功能厅和舞蹈培训室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免费为社会业余文艺团体及乡镇文艺团队提供活动场所。县图书馆自开馆以来,天天为读者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在60小时以上。县博物馆新馆开馆以来,致力于把免费开放工作做到实处,除每周一闭馆外,博物馆实行全面开放。各乡镇文化站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功能,结合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学习的实际需要,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周一至周五免费开放,定时更新文化报、湖北日报、咸宁日报,给群众提供丰富的知识大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抢抓政策机遇,大力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一次性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单行本3000册,发放到各乡镇、各部门、各村和社区。在县政府广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专题宣传活动,让公共文化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同时,为切实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印发了《通山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通山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以及主要保障措施;制定出台了《通山县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及《目录》等配套文件,确保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措施能够落地生根。 

(六)乡风民风建设。以 “戏曲进乡村”、“送图书下乡”等一系列文化惠民活动为基础,全年到各乡村开展各种活动150余场,服务人次达到4万余人次。指导村民以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乡村中心文化广场等为载体,结合各地家风、民风,注重民俗文化传承,创作精品节目,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群众精神内核,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文明素质、传递社会正能量,激发群众文化自信的内生动力,培育良好乡风。

2020年11月7日